侵权责任法案例胡某(21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
题目
侵权责任法案例胡某(21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猪在路边
王某说:“去逗逗它.”王某便拾起一块石头向猪砸去.猪被砸中猛往前冲.这时一60岁老太正在街上行走,见猪冲过来急忙躲闪,将路边一陶瓷瓶碰翻.瓷瓶价值1400元.老太太被猪撞翻在地,摔伤右腿.花医药费、住院费共计2000元问题:1.老太推翻瓷瓶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2.胡某、王某的行为属何种性质的行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3.若当地习惯放养动物,老太太的医药费由谁承担?为什么?
4.若王某为9岁,老太太的医药费由谁承担?为什么?
5.陶瓷瓶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政治2021-04-03 18:38:18
优质解答
1紧急避险,因有第三人过错,老太不承担责任.
2胡某教唆(汗,题干里半天找不到胡某,打字都打错,你很牛)
3由王,胡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王某监护人与胡某承担连带责任
5由王,胡两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