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汉语一级字,读作lào。
2.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是一种弦乐器,引申指愉悦、使……愉悦等。《说文解字》认为是“五声八音总名”。
3.注:《乐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音下》曰: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乐之引伸为“哀乐”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