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存死期是可以提前取的,携带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开户行网点柜台可以支取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支取。
2.根据《储蓄条例》第二十四条,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