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