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