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
2.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3.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租房合同(或购房房产证、购房合同、所在单位出具就业和住宿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