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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对皋陶的评价如何?有哪些与他相关的轶事典故?

皋陶(公元前2220年—公元前2113年),偃姓(一说为嬴姓),皋氏,名繇,字庭坚。上古时期华夏部落首领,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后世尊为“中国司法始祖”。

轶事典故

皋陶造狱

皋陶主张“罚弗其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罚疑唯轻,功疑唯重”。这段话的意思是,一个人犯了罪,不应该株连他的后嗣子孙;如果赏功,就应该世代不遗。对于过失犯罪的,即使严重一点也应该从宽处理;对于故意犯罪,他们也要从严追究;对于犯罪事实有不清楚的,处断一定要从轻;对有功于国的人,虽事实有可疑处也应该从优赏赐。这段话真是精辟入里,这一闪耀着朴素的辩证法光辉的刑狱思想,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讲,也是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的。

据说皋陶非常善理狱讼,当了士师后,遇上疑难的案子,就让神兽獬豸(独角兽)以角触不直者,独角兽顶了谁,谁就输了官司。在皋陶的辅佐下,帝舜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出现了一个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因此舜决定把帝位传给皋陶,不料皋陶由于操劳过度,不幸过早地死去了。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中盛赞皋陶的功绩:“汤禹严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挚是伊尹,汤的贤相,咎繇即是皋陶。诗意是,成汤和夏禹都能和帮助自己治理天下的人相敬相合,伊尹和皋陶也能和他们的君主和衷共济。《孟子·滕文公上》中,也记载着大文豪孟轲的热情歌颂:“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已忧。”诗仙李白也赋诗讴歌:“何不令皋陶拥彗清八极,直上清天扫浮云。”希望皋陶复出,扫尽天下一切罪恶和不平 。

由于皋陶治狱功绩很大,影响深远,自古以来的监狱,都把他奉为狱神,建庙造像,不论狱吏还是犯人,都要向他顶礼膜拜。《泊宅篇》中就记载着:“今州县狱皆立皋陶庙,以时祀之,盖自汉已然 。”

獬豸决狱

传说皋陶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这种獬豸有点像山羊,但它只有一只角。据说它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便将这种神异的动物放出来,如果那人有罪,獬豸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无冤狱。

这一传说无法考证真假,但獬豸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受到历朝的推崇。史载春秋战国时期,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也戴着这种帽子。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清朝时,监察御使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前后皆绣有獬豸图样的补服。所以一直以来,独角兽都被当作历代王朝刑法和监察机构的标识。

皋陶作刑

“皋陶作刑”就是指在虞舜时期,将黄帝以来(即父系社会建立以来)的原始刑法做了一次较为系统的修订,并在原来“象刑”的基础上,制订了劓、刵、椓、黥、大辟等几种刑罚,为以后的奴隶制五刑奠定了基础。此外,还以流刑作为五刑的“宥刑”,鞭刑作为官刑,扑刑作为教刑,金刑作为赎刑。

人物评价

“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也。”(《论衡》)

皋陶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之一,史学界公认的“司法鼻祖”。皋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皋陶思想是儒家学术思想的重要源头之一,其主体“法治”和“德治”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

皋陶的主要功绩: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禹推行“五刑”、“五教”。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24] 。虽然史学家评价皋陶时莫衷一是,但作为“中国法律鼻祖”的认识,却是出奇的一致。

皋陶,与尧、舜、禹同为“上古四圣”,是舜帝执政时期的士师,相当于国家司法长官。皋陶又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司法鼻祖”,他的“法治”、“德治”思想,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皋陶还被后人神话为狱神,他辅佐帝舜理政、治水和发展生产,并为融合夷夏和后来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巨大贡献。

禹成功治理洪水,世人便把他敬为神人,尊为“大禹”、“神禹”,将他与天地相齐名,所谓天大、地大、禹大。当时人们甚至把整个中国叫“禹域”,意为大禹治的国度,从而把治理江河、战胜洪灾的所有美好愿望,都寄托在大禹身上。“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大禹几乎成为无所不能的天神。

《诗经》赞美道:“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

《尚书》曰:“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左传》云:“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史记》中也说:“大禹平活水土,功齐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