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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数字一到十

中文大写数字一到十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大写数字其实就是小写数字的同音汉字,是中文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多用于银行收据、支票中,目的是为防止数字被随意涂改伪造。

使用范围

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的。虽然解放之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仍然使用大写汉字数字。

起源

关于大写数字的起源,有隋唐、武后、宋代等几种说法,其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清代顾炎武的说法:“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宋代沿用

大约到了宋代,官府文书所用的计数数字都得用大写。宋代学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数改用画字》中写道:“今官府文书凡计其数,皆取声同而画多者改用之。于是壹、贰、叁、肆之类,本皆非数,直是取同声之字,借以为用,贵点画多不可改换为奸耳。”

明朝改进

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和“仟”,并一直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