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这个成语出自何时?石碏为何要杀自己的儿子?
成语的绝大部分是从古代传承并沿用下来的,每当一提起这个,那么小编就不得不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了
“大义灭亲”这个成语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意思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受到应得的惩罚。在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如北宋时期很有名气的大青天包拯就是这样的人,在面对自己的侄子犯罪之后,一点情面都不留,杀伐果断,成就了自己的一世英名。
那么,你知道这个成语最初的出处么?这里面包含了怎样的曲折故事呢?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左丘明所著的《左传·隐公四年》有这样的一句话:“子从弑君之贼,国之大逆,不可不除。故曰大义灭亲。”
这句话是谁说的呢?原来是春秋时期卫国的士大夫石碏所说,因为自己的儿子参与了“弑君”事件,故而说出了上面的话“大义灭亲”。
卫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很小的国家,第一代国君为周文王嫡九子康叔封。从第一代国君康叔封立国之日算起,这个小国家在历史上一共存在了907年,直到公元前254年,被魏国所攻灭。
在长达907年的历史中,卫国的存在感其实并不强,但是在卫武公时期,卫国一度非常强盛。在周平王东迁洛阳的时候,曾经出兵勤王讨伐犬戎。
根据《国语·楚语》的相关记载:“昔卫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正是在卫武公的励精图治之下,卫国在春秋初年,国力一时鼎盛,成为诸侯之首。
但是一个好国君,却未必是一个好父亲,卫武公就是这样的人,他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并没有将自己的治国本事交给自己的儿子卫庄公。卫庄公在位期间,宠信自己的小妾以及她所生的儿子州吁,最终导致了卫国的巨变。
在卫庄公死后,他的大儿子也就是太子完继承了王位,是为卫桓公。两年之后,卫桓公因为州吁骄横奢侈,就罢免了他的职务,州吁便逃离了卫国,结识了郑国的共叔段,便与之结盟,想要发动军事政变来取代自己的国君。
共叔段与州吁经历极为地相似,都是各自国君最宠爱的小儿子,但是国君之位并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因此,两个人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刚开始的时候,共叔段想要借助州吁的势力来推翻哥哥郑庄公的统治,失败之后,两人将目标放到了卫国,密谋通过弑杀卫桓公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于是,州吁与共叔段便召集了许多卫国的流民,想要利用这些人发动突然袭击,置卫桓公于死地。在众多的流民之中,就有卫国的士大夫石碏的儿子石厚。
在公元前719年,州吁成功弑杀了卫桓公,自立为君。为了投桃报李,州吁在继位之后,联合宋国、陈国、蔡国等四国替共叔段攻打郑国,然而无功而返。
州吁在弑君篡位之后,特别喜欢打仗,不能让百姓过上安定的生活,因此他很不受卫国人的拥护。同年的九月,受州吁力邀出山辅助自己的石碏,偷偷地联合了陈国国君陈桓公杀死州吁,并拥立卫桓公之弟公子晋继位,是为卫宣公。
在州吁伏诛之后,石碏的儿子石厚也被人抓住。石碏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就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国。
石碏诛杀石厚这件事情在当时造成了极大的轰动,因为有人希望石碏原谅自己的儿子石厚,毕竟首恶已经伏诛,再多杀其他人已经无济于事。但是石碏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还是杀了石厚来避免其他人有类似的想法。
或许按照某些人的观点来看,石碏的做法未免有点不近人情,都说“虎毒不食子”,诛杀自己的儿子,导致自己死后没人送终,这是一件很令人忌讳的事情。但是于国于家来说,石厚都是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常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这个意思,任何人犯了错,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石碏也只是尽了自己的本分而已。大家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