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女童被撞反担责:始末过程及结果是什么
救女童被撞反担责上热搜了,救女童属于见义勇为为什么要担责呢?据了解,这个处理结果的确是让大家很难接受,交警认定老人承担责任的原因是老人违反交通规则穿越了马路去救援女童,下面始末过程及结果一起看看。
救女童被撞反担责
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103国道路段发生惊险一幕,一名女童横穿车水马龙的国道情况危险,老人侯振林见状前去施以援手反被违章货车撞倒。事故发生后老人不幸不治,女童无恙,可最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却是:肇事司机、女童监护人和老人侯振林三人担责。
这个处理结果的确是让大家很难接受,交警认定老人承担责任的原因是老人违反交通规则穿越了马路去救援女童。这件事情一时间引发了网友对见义勇为的思考:到底有些时候是救人重要还是规章重要呢?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了。
其实,先不管救女童被撞反担责,但安全意识一定要加强。另外,希望有关部门对于此事再进行探讨,给老人的家人一个合情合理的结论。
救女童被撞反担责始末过程及结果
2019年的3月9日,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路段,一名4岁女童正独自横穿国道。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到来,因为此时,一辆汽车正向她疾驰而来。小孩子没有危险意识,在附近开摩的的老人侯振林可是发现了危险。他二话不说,快步跑去抱起女童。
结果,还是晚了一步,两人纷纷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救人的老人,不幸去世;而女童也颅脑损伤,但无生命危险。照理来说,这就是一件见义勇为的事件。但是,之后香河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则让老人的家人无法接受: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侯振林三人同等责任。
于是,老人的家人向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但是5月20日,交警支队回复复核结论,还是:维持三人同等责任的鉴定。直至发文时间,这个责任鉴定似乎还没有进一步的改进。虽然早在4月8日,香河县人民政府就授予侯振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对此,有某地交警大队的中队长表示:综合来看,应该是小女孩家长和货车司机同责,老人无责。而,有律师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老人行为属紧急避险,无需承担责任。即使认定老人违法,他也不应该受到处罚,因为从主观上他是为了抢救别人生命,不得已才进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是一个技术性的认定,只是根据现场的客观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但如果未来涉及到法院,法院会在交警结论的基础上,可以综合见义勇为的情节来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