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被判满门抄斩,女儿和孙女是否也在其中?
满门抄斩最早出现在鲁迅先生的作品《呐喊》中,实际上古代是没有这个词汇的,古代通常用夷三族或是诛九族来代表满门抄斩,这种诛连是因为在古代的我国是一个大家庭式的社会,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犯了法,家族里的人多少都会帮助掩盖,因此少说也有一个知情不报之罪。
更有甚者,如北魏尔朱氏把控朝政时,尔朱氏就把控了北魏绝大多数官职,后来尔朱荣被孝庄帝所杀,尔朱荣侄子尔朱兆反手便杀入洛阳杀了孝庄帝,后来更是尔朱兆、尔朱世隆、尔朱度律等多人分别从各个方向把持朝政,因此不难看出,如果是到了夷三族或是诛九族的大罪,一个家族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是无辜的。
相同的例子如汉宣帝时霍氏叛乱,霍氏上下起码都有一个隐瞒霍显毒杀先皇后许平君的罪名,真正无辜的只有那些几岁的小孩,对于绝大多数霍氏族人而言,包括已故的西汉大将军霍光都不是无辜的。
对于皇帝而言,也懒得去仔细斟酌一个大家族里到底是谁有罪,谁没罪,像会被满门抄斩的罪要么是不尊,要么是谋逆,要么就是干政,无论是哪一个对皇帝而言都无法忍受的,皇帝巴不得把这个家族斩草除根,其中自然包括女儿和孙女,不过对于那些嫁的很好的女儿而言,除非是直接参与了犯罪,不然一般都会放过。
如北周时,赵贵与独孤信密谋杀权臣宇文护,暴露后赵贵身死,独孤信被逼死,其妻、子均被宇文护流放蜀地,但独孤信的长女是北周明帝宇文毓皇后,四女是陇西郡公、柱国大将军李之妻,七女独孤伽罗是柱国大将军杨忠的儿媳,他们就什么事都没有,虽然宇文护只是权臣,不是皇帝,独孤信也不是被诛全族,但道理都是一样的。
而孙女就不同了,《周礼·春官·小宗伯》中有记载:“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为其注解时说:“三族,谓父、子、孙。”子,孙都是男女都包括的,如果孙女没嫁人的话也是要被诛连的。
所以说无论是孙女还是女儿,如果是夷三族的话,没出嫁的就是同罪,出嫁了无罪的话就基本上没关系,通常不会被诛连,但是,如果出嫁的女儿直接参与了谋反之类的大罪,如果是婆家谋反,就会连坐夫家,如果是夫家谋反,也会诛连婆家。
到了明朝的诛九族就是另一种景象了,如方孝孺诛九族时朱棣一次性砍了八百多人,其中可能还不包括方孝孺的妻儿,因为根据《明史》记载:“而孝孺绝无后,惟克勤弟克家有子曰孝复。”也就是说方孝孺的妻儿的妻儿是自杀的,那要诛连八百人可不简单。
根据现代学者对九族的解释,所谓的诛九族简单点解释便是自己的三族每人诛一遍三族,那自然包括女儿的三族、孙女的三族,不止女儿和孙女会死,女儿和孙女的夫家也会被诛连,当然,对于女性而言未必是砍头,毕竟方孝孺出自台州府大族,光诛连的男丁有八百人也是正常的,而女性可能会被充入教坊司。
教坊司最早出现在唐朝,那时候叫教坊,还没有司,属于一种官方的处罚机构,纳入贱籍世代连坐,可以说比死了还不如,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教坊的女子大多都是世家大族出身,极具教养和才华,如唐朝著名女诗人薛涛便是教坊出身,明朝时教坊被升为教坊司,到了清朝时,雍正皇帝废除教坊司,随后设立和声署,不过和声署和教坊司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是脱离了礼部管辖单独建府,《清史稿·职官志》记载:“和声署,署正,署丞,俱满汉各一人。”
有一种说法是诛连不会连坐7岁以下的儿童和90岁以上的老人,实际上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如汉武帝巫蛊之祸时,《资治通鉴》记载:诸邑公主、阳石公主及皇后弟子长平侯伉皆坐巫蛊诛。汉武帝将太子刘据逼反后,甚至要连坐刘据,当然这个连坐里不包括汉武帝自己,但是包括汉武帝的孙子和玄孙,其中就有当时还叫刘病已的汉宣帝。
如果不是邴吉力保刘病已,汉武帝马上就会把自己亲玄孙诛连了,更何况是对待普通的民间百姓,但是对于90岁以上的老人而言到确实不会诛连,80,90耄耋之年,90岁以上的老人在古代的医学下,几乎都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记载了宋朝刑法的《宋刑统》中就明确指出过: 七十岁老人犯法,可用金钱代罚,八十岁老人谋反,由皇帝亲自审理,九十岁老人可免一切罪罚。不过有90岁女儿的人应该不多,而且自己本身也超过90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