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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与戴胄有关的轶事典故?后世如何评价他?

戴胄,字玄胤,唐朝初期宰相,汲县令戴承伯之子。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初仕隋朝,明经入仕,起家吏部云骑尉,迁门下录事。反对郑王王世充篡位,出镇虎牢关。归顺秦王李世民,授士曹参军,迁兵部郎中、武昌县男。唐太宗即位后,迁大理少卿、太子左庶子。生性忠直,犯言直谏,迁尚书左丞。贞观三年(629年),代理吏部尚书,主持选官。转户部尚书、武昌郡公,参预朝政,位列宰相。贞观七年(633年),病逝,时年六十一岁,追赠尚书右仆射、道国公,谥号为忠。

轶事典故

驳斥宰相

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曾在进入东上阁时,没有解下佩刀,违犯了卫禁律。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判定:“监门校尉失职,罪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带佩刀入宫,罚铜二十斤。”戴胄却反驳道:“校尉没有察觉与无忌佩刀入内,都是一时疏忽所致。陛下若念无忌有功,从轻处置,非法司所该管。如果依法处理,仅罚铜二十斤,恐怕未必合理。”太宗说:“法律乃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怎能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而不执行?”乃命重新议罪。封德彝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戴胄又道:“校尉因无忌而获罪,根据法律,处置应当从轻。至于说到他们的过错,其实是一样的。我认为应该改判。”太宗于是免除了校尉的死罪。

面谏皇帝

唐太宗曾针对伪造资历的官员下诏:“若不自首,一旦查出,判处死罪。”后来,有官员被查出伪造资历,被戴胄判处流放。唐太宗道:“我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却判他流放,这不是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诏处死,臣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将他交付法司,臣就要依法办案。”太宗道:“你只管自己守法,而让我失信吗?”戴胄道:“法律是布告天下、取信于民的国家大法,陛下的话不过是一时喜怒说出来的。陛下凭借一时气忿所说的话而杀人,这怎么可以呢?现在将案犯处之以法,这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太宗欣慰地道:“朝廷执行法律有失,您能加以纠正,我还担忧什么呢?”。

人物评价

王珪:处繁治剧,众务毕举,臣不如戴胄。

刘洎:左丞戴胄,右丞魏征,并晓达吏方,质性平直,事应弹举,无所回避。

李绛:昔太宗之理天下也,房玄龄、杜如晦辅相圣德,魏徵、王珪规谏阙失,有温彦博、戴胄以弥缝政事,有李靖、李勣训整戎旅,故夷狄畏服,寰宇大安。

刘昫:① 胄性明敏,达于从政,处断明速。议者以为左右丞称职,武德已来,一人而已。② 戴胄两朝仕官,一乃心力,刑无僣滥,事有箴规。虽学术不能求备,而匡益自可济时,亦所谓巧于任大矣。

朱元璋:历代任斯职者,独汉称张释之、于定国,唐称戴胄。盖有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