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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弘有哪些作为与成就?他在儒学方面有哪些贡献?

公孙弘,名弘,字季,一字次卿,西汉大臣,官至丞相,封平津侯。他是西汉建立以来第一位以丞相封侯者,为西汉后来“以丞相褒侯”开创先例。接下来知秀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孙弘少时为吏,牧豕海上,四十而学,谨养后母。汉武帝时期,先后二次被国人推荐,征为博士。十年之中,从待诏金马门擢升为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先后被任为左内史(左冯翊)、御史大夫、丞相之职。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公孙弘于相位逝世,谥献侯。其在职期间,广招贤士,关注民生,并为儒学的推广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曾著有《公孙弘》十篇,现已失佚。

主要成就

理论思想

公孙弘是公羊学家,他没有留下自己的理论著作,其思想主要在他的贤良对策中反映出来。

公孙弘的最高哲学范畴是“和”。公孙弘认为任何两种事物都是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便是“和”。在社会政治领域中,人主和百姓是两个对立的阶级,但人主如“和德”,百姓就会“和合”,从而达到一种天下太平的和谐局面。作为社会领域中的个人来说,心同气、气同形、形同声都是相互对立的,但“心和”就会“气和”,“气和”就会“形和”,“形和”就会“声和”。同时,公孙弘又通过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把人同天地联系起来,得出“声和则天地之和应矣”的结论,从而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公孙弘认为,“和”不仅存在于社会领域之中,也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故阴阳和,风雨时,甘露降,五谷登,六蓄蕃,嘉禾兴,朱草生,山不童,泽不涸,此和之至也。”既然“和”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统治者应把它作为最高政治理想。公孙弘认为,统治者只有把握住“和”,才能使“麟凤至,龟龙在郊,河出图,洛出书,远方之君莫不说义,奉币而来朝”,出现一个太平盛世的局面。

从“和”这一哲学范畴出发,针对汉武政治,公孙弘提出了治国安民的八项主张。这八项主张实际上讲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国家要节俭,轻徭薄赋,爱惜民力,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生产与生活条件;二是朝廷用人要因任授官,任人唯贤,赏罚分明,使官尽其责,人尽其才。

公孙弘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首先要使人民信服,统治者只有做到“业之”、“理得”、“有礼”、“爱之”,才能使人民“不争”、“不怨”、“不暴”、“亲上”,这是对公孙弘的“和”中“人主”和“百姓”这一对立统一关系的具体阐述。公孙弘在此强调礼义的重要性,认为“礼义者,民之所服也。”同时,光有礼义还是不够的,还要明赏罚,只有用“赏罚顺之”,才能使“民不犯禁也”。公孙弘把礼义和刑法结合起来,从而得出“法不远义”、“和不远礼”的结论。

公孙弘的思想中渗进了不少法家成份,如“因能任官”、法义结合、赏罚分明等。不过,公孙弘与单纯的法家又有显著区别。他不像韩非那样否定仁义,而是肯定仁义,并讲求德政,认为“天德无私亲,顺之和起,逆之害生”, 是比较典型的儒家思想。由是观之,公孙弘既不是单纯的儒家,也不是单纯的法家,而是把两者巧妙地揉和在一起。

政治作为

罢西南夷、苍海郡工程

公孙弘对于边疆问题趋于保守。从建元年间第一次出使匈奴时言不合汉武帝之意到元光年间出使西南后反对通西南夷工程,再到反对置苍海郡、朔方郡及五原郡,公孙弘始终将边境百姓的疾苦放在第一位。多次向汉武帝谏言停止边疆的营造工程,尽管武帝一直不以为然,公孙弘却从未放弃。元朔三年,升任御史大夫不久的公孙弘再次向武帝提出停止西南、苍海、朔方、五原的修建,在被朱买臣驳斥的体无完肤后,公孙弘依然没有死心,自退一步要表示赞成朔方郡的修建但仍然要求停止西南夷、苍海郡的建设。武帝这才同意。

反对任用酷吏管理百姓

公孙弘认为酷吏行事过于残忍,如果任用酷吏担任郡守之职,势必对待百姓不仁。因而反对汉武帝提拔酷吏宁成为郡守。

使游侠之害不滋于天下

游侠郭解在大赦之前多有命案,虽然后期有所转变,然而他的门客却因为他人对郭解不敬而杀人。按当时法律郭解应无罪释放,然后公孙弘却谏言郭解之罪大逆不道应该诛灭。东汉荀悦认为,游侠在民间作威作福,培养自己的势力,他们违背道德破坏法纪,造成社会的动乱。

儒学贡献

公孙弘于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提出并拟定了为“五经博士”设弟子员的措施,以及为在职官员制定了以儒家经学、礼义为标准的升官办法和补官条件。内容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四个要点:

1、遵循“三代之道”,以实现天下“教化”为务,先办好中央官学,而后推广于地方。

2、规定为博士官设置正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择民十八岁以上,仪状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们所担负的国家徭役赋税。

3、设“受业如弟子”的旁听生。由郡国、县道邑推荐“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的优秀青年,经郡守、王相审查属实后送报太常,成为旁听生。旁听生没有定员。

4、定期的考核及任用制度。规定满一年后举行考试,如能通一经以上的,就补文学掌故缺,特别优秀的可以做郎中。才智下等及不能通一经者,令其退学。

以儒家经学、礼义为标准的升官办法及补官条件,则主要是以“通一艺(经)以上”、“先用诵多者”为准,其中品级高的可任左右内史、太行卒史,品级低的也可任郡太守卒史或边郡太守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