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尽心章句上·第三十三至三十五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尽心上》共四十六章,讲述了儒家思想,激励人奋发向上有所作为。三十五章回答“舜为天子……瞽瞍杀人”怎么办这一棘手问题,孟子的答案是他不能利用天子职权阻止法官执法,只能抛弃天子之位,背负瞽瞍沿海滨逃匿。
孟子·尽心章句上·第三十三至三十五节
【原文】
王子垫1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孟子曰:“仲子2,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3。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
桃应4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5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译文】
王子垫问道:“士应当做什么?”孟子答道:“要使自己所想的高尚。”问道:“什么叫作使自己所想的高尚?”答道:“时刻想着仁和义而已。杀一个无罪的人,是不仁;不是自己所有,却拿了过来,是不义。住在哪里?仁就是;路在何方?义就是。住在仁的屋宇里,走在义的大路上,伟人的事业便齐备了。”
孟子说:“陈仲子,不义地把齐国交给他,他都不会接受,别人都相信他;〔但是〕他那种义也只是舍弃一筐饭一碗汤的义。人的罪过没有比不要父兄君臣尊卑还大的。因为他有小节操,便相信他的大节操,怎么可以呢?”
桃应问道:“舜做天子,皋陶做法官,如果瞽瞍杀了人,那怎么办?”孟子答道:“把他逮捕起来罢了。”
“那么,舜不阻止吗?”答道:“舜凭什么去阻止呢?皋陶那样做是有所依据的。”
“那么,舜该怎么办呢?”答道:“舜把丢掉天子之位看作丢掉破拖鞋一般。偷偷地背着父亲而逃走,傍着海边住下来,一辈子逍遥快乐,忘记了他曾经君临天下。”
【注释】
(1)王子垫:齐国王子,名垫。
(2)仲子:即《滕文公下》第十章的陈仲子。
(3)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即“亡亲戚君臣上下,人莫大焉”,无亲戚君臣上下,人之罪过莫大于此。
(4)桃应:孟子弟子。
(5)蹝:音xǐ,亦作“屣”,没有脚跟的鞋子,类似现在的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