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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六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六节

【原文】

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1,王使盖大夫王为辅行2。王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译文】

孟子在齐国做卿,奉命到滕国去吊丧,齐王还派盖邑长官王当副使同行。王同孟子朝夕相处,齐滕两国来回的旅途,孟子没和他谈过公事。

公孙丑说:“齐国卿的官位,也不算小了;齐滕间的路途,也不算近了;但来回一趟,却没和他谈过公事,为什么呢?”孟子答道:“他既然独断专行,我还说什么呢?”

【注释】

(1)出吊于滕:吊滕文公之丧。

(2)盖大夫王为辅行:盖(gě),齐国邑名,故城在今山东沂源东南;辅行,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