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黄巢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搅乱天下的落榜生
黄巢,唐末时期农民起义领袖,本是个没有通过科举考试的落榜生,却拉开了唐朝覆灭的序幕。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884年7月13日,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在唐朝将领李克用、王重荣等人的猛烈进攻下,兵败身死于狼虎谷(在今山东莱芜西南)。
黄巢曾响应王仙芝起义,在王仙芝死后被推举为“冲天大将军”,领导近百万农民军转战12个省,瓦解了唐朝将近300年的统治。880年,他领兵攻进了长安,建立了“大齐”政权,自称皇帝。提到黄巢,很多人马上就会想起他的代表作《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诗写的是菊花,但黄巢其实是用它比拟自己的志向,读起来气势凌人。
历史上,黄巢到底是什么样呢?
第一,他是仇恨官员的落榜生。
黄巢家里是贩私盐的,盐是所有人生活的必需品。所以家里也有钱供黄巢读书学习,而且黄巢应该学得还不错。宋代的《贵耳集》中写到:黄巢五岁时,就会写诗了。父亲让一个老头帮他连句,老头连不上,黄巢在旁边马上就接上了。可见,小巢颇通诗文。长大后,他参加了科举考试。唐朝的科举,录取率极低,一般二十个人中才能录取一个,所以黄巢接连几次都落榜了。这下,黄巢被深深地刺激了。
于是,他就写了上面那首诗,抒发他的愤恨。此后,他回老家,当上了盐贩子的首领。当时,官府强收租税,又赶上关东大旱,百姓走投无路,聚在黄巢周围,和朝廷的官吏起了冲突。第二年,听说王仙芝起义,黄巢领着几千人直接向义军靠拢。这一点,和洪秀全(此处可穿越 到1851年1月11日的金田)一样,他们都是考试没考上,后来领导大家造反,还建立了政权,结果却都失败了。“大齐”建立后,正是重用人才巩固政权的时候,可是黄巢却宣布唐朝三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停用,对公卿士族严厉打压。这不难看出农民军对当官的恨意和不信任,也能看出黄巢这个落榜生虽渴慕功名,却没什么高远的眼光。
第二,他还是游击战的鼻祖。
黄巢科举不中,对朝廷心生怨恨,再加上生性就不安分,于是在875年响应王仙芝造反。黄巢领兵,可有自己的特点:采用流动作战的战术,避实就虚。当时的唐朝,尤其在关东地区,大家都害怕草贼,死守着自己的城池,得以让农民军穿梭迂回。黄巢最开始在山东造反,随后转战今天的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广东等十二个省份,来回折腾了一万五千多里。此战术不是他的独创,汉初的彭越和明末的李自成都用过,但黄巢却是首个将它用于大范围作战,可以称得上游击战的鼻祖之一。
黄仁宇先生曾说:“他渡过长江四次,黄河两次。这位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流寇,发现唐帝国中有无数的罅隙可供他自由来去”。可见,黄巢善于借助当时的有利形势,头脑相当灵活。黄巢成于游击战,最后也败在了游击战。他四处转战,却不建立根据地,根基不稳,缺少后勤支援。刚攻进首都长安时,黄巢还信誓旦旦地宣告:我起兵就是为了你们老百姓,我可不像唐朝的老李家不爱惜你们,你们安安心心地生活就是了。这时还好,可后来军队缺少粮草,慢慢地就让黄巢等人的本性暴露了出来。据《旧唐书》记载,黄巢曾命令,让自己的军队把老百姓扔到巨型石臼甲像捣蒜一样把人粉碎成肉泥,当军粮吃掉。
历史上,人吃人的事情屡见不鲜,像在安史之乱(此处可穿越到755年12月16日的北京)中被围的张巡,他是被逼得没办法了,才贡献出自己的小妾给士兵吃,随后又吃城里的老弱妇孺。很多老百姓因为瘟疫灾荒,为了避免伤心,都是互相换孩子吃。但是,历史上很难找出像黄巢军队吃得那么变态的。
第三,他又是为财宝和泄恨的盗墓狂人。
军队缺军饷,光靠吃人是远远不够的。为此,黄巢又带领大家找到了一个新渠道一一盗墓。这不光是为了钱财,还带有向朝廷泄恨、践踏皇权的政治目的。他曾学项羽,掘秦始皇陵,可是机关众多,没什么收获。后来,他又学赤眉军和董卓(此处可穿越 到192年5月22日的西安),挖汉武帝刘彻的茂陵。最后,他把目光锁定了一个同样重量级的乾陵,那里面葬的是武则天(此处可穿越 到705年12月16日的洛阳)和唐高宗。在被盗的记载里,黄巢曾动用40万人在梁山(位于今陕西咸阳乾县)西侧开挖,差不多挖了半个山,可是什么都没挖到。原来乾陵结构复杂,黄巢没有专业性知识做指导,起义军更没有文化,挖的方向是错的。
现在,当时盗墓的痕迹还在,被后人称为“黄巢沟”,人们还特意立了石碑,刻有黄巢写的一首诗。他当时做梦也想不到,其实“黄巢沟”离真正的地宫入口已经很近了。那么,黄巢最后究竟是怎么死的呢?现在还是个未解之谜,主要有自杀和他杀说两种。有趣的是,黄巢早年渴求功名,备受打击,从此蔑视权贵走上造反之路;当权后,却没有重用文人、公卿帮他实现政治理想。他是靠着流动作战,才能在唐末乱世中壮大势力,建立政权;却因此战术,留有流寇思想,无法及时巩固军事成果,使“大齐”难以维持。
黄巢起义,就是因为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晋升渠道被堵死之后走向零和博弈的结果,这正是”零和矛盾“规律所揭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