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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雷义传》原文及译文,节选自雷义传

《后汉书》是由南朝宋时期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主要记述了东汉195年的史事。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后汉书·雷义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雷义字仲公,豫章鄱阳人也。初为郡功曹,尝擢举善人,不伐其功。义尝济人死罪,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义不受。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②上。后茸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无所复还义乃以付县曹。后举孝廉,拜尚书侍郎,有同时郎坐事③当居刑作。义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论司寇。同台郎觉之,委位自上,乞赎义罪。顺帝诏皆除刑。义归,举茂才,让于陈重,刺史不听,义遂阳狂被发走,不应命。乡里为之语日:“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三府同时俱辟③二人。义遂为守灌谒⑥者。使持节督郡国行风俗,太守令长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顿令,卒官。子授⑦,官至苍梧太守。

《后汉书》

(注释)①伐:自夸。②承尘:天花板。③坐事:因为犯事获罪。④委位自上:辞官上书。⑤辟:征召。⑥灌谒:官职。⑦授:雷授,雷义儿子

译文:

雷义字仲公,豫章郡鄱阳县人。当初,他在郡府做官任功曹,曾经提拔和推荐贤良,也不炫耀自己的功劳。他曾经救济过一个犯有死罪的人,犯有死罪的人后来用两斤黄金感谢他,雷义没有接受。金子的主人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把金子放到天花板上。他后来修理房顶才得到这些金子。但金子主人已死,没法再送还回去,雷义于是把金子交给县里的官员。后来,他被推荐为孝廉,被封为尚书侍郎,有位同为郎官的人因为犯罪应当受到刑责处罚,他暗自上奏承担罪过,因此被司寇论罪。同台的郎官发现了,辞官上书祈求为他赎罪。汉顺帝下诏免去所有罪罚。他回到家里,被举荐为茂才,他推让给陈重,刺史不从,他就假装疯癫披头散发奔走,不应召任命。乡里的人针对这件事说:“胶和漆自以为坚固,却也比不上雷义和陈重的情谊。“三公府同时征召两位。他便出任灌谒官。朝廷派他手拿天子的符节监督郡国和巡视当地的世俗风情,结果发现太守、令、长犯罪的共计七十人。不久,他被封为侍御史,担任南顿令,在任上逝世。他的儿子叫雷授,官至苍梧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