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青楼真的大多都开在考场对面吗?

古代的青楼真的大多都开在考场对面吗?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接着往下看吧~

青楼一词,原来的意思是用青漆粉饰之楼。它起初所指并非妓院,而是一般比较华丽的屋宇,有时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太平御览》、《晋书》和魏晋南北朝的许多诗文中都是这样使用青楼的。但由于华丽的屋宇与艳丽奢华的生活有关,不知不觉间,青楼的意思发生了偏指,开始与娼妓发生关联。唐代以后,偏指之意后来居上,青楼成了烟花之地的专指,与平康、北里、行院、章台等词相比,不过多了一点形象感,多了一丝风雅气息而已。

为什么会有青楼这种东西出现?说穿了,这是男人世界的产物,是人类进入父系社会以来的社会事实。关于青楼妓女的起源,古今中外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姑且放到下一篇里去分析。

青楼莺声为谁啼?妓院开在考场对门反映了生意人的精明

任何产品的成功推广,都要试销对路。古代的青楼,招待的多是读书人,常见的称呼是“士子”。当时的“士子”地位很高,人数也少,他们口袋里揣着的银子与诗稿,是青楼大院最好的两样通行证。对妓院的老板来说,有银子就是大爷,是活菩萨,故而对其热情高涨;而对青楼妓女来说,她们多数是文学爱好者,因而面对满腹诗文、锦绣文章的才子,便不时秋波暗送,做做佳人会才子的美梦。所谓“鸨儿爱钞,姐儿爱俏”,这都是青楼千古不变的真理。

旧时的考场叫贡院,尤以人才辈出、历史悠久的江南贡院为最,经历朝历代不断扩建,至清同治年间已形成一座占地三十余万平方米、仅考生号舍就达二万零六百四十四间,相当于3个北京的故宫大,成为明、清两代中国最大的科举考场。科举时代共产生过800多名状元,而半数以上都出自这个考场。众多历史名人如唐伯虎、郑板桥、李鸿章等,更是由江南贡院走上历史舞台的。

在考生眼里,贡院是他们通往富贵功名的必由之路,因而,每当开科取士之年,自然引得四方士子纷至沓来。既然考生云集,他们的吃住玩乐都要有人照应,这便给商人发财提供了机会。许多青楼、酒楼、茶馆应运而生,贡院边上的秦淮河,也因为这些设施而变得妩媚动人,形成“桨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的一派繁华景象。

从古至今,关于才子与佳人的风流韵事便经久不息。唐代士子高中进士后,向钟情的妓女写情诗、炫耀才华,在当时是一件雅事。即使科考失意,士子们无奈之下,“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此时,醇酒佳人,又成为减轻他们落榜痛苦的安慰剂。所谓“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是也!

古代士子力捧青楼三大原因

秦淮风月之所以兴盛,当然与士子们的大力捧场有关。而士子们捧场的原因大致有三:

首先,青楼为士子紧张的考试生活提供了一个舒缓的空间。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定了严格的选拔机制,有些甚至有人身侮辱的味道。据余秋雨先生的《十万进士》里介绍,到了清朝,科举制度已经发展到了顶峰,为防止作弊,考生们皆身披羊皮做的袍子,满眼望去白花花一片。科场检查十分严格,有着严格的搜身。进考场前,两列兵丁夹道搜查,头发都要打散查,衣服夹层都要摸过;盛食物和笔墨文具的是考场统一发放的竹篮,食物要切成一寸以下,使其无法夹带入场;如果一旦发现夹带,夹带人将遭受毒打,捆绑在考场前石柱上示众一月之久,并终身不得参考。进入考场之后,考场即封号栅,须等三天考完之后方才打开。三天之中,考生不能动弹,一切吃喝拉撒,都在两平方米左右的号房内解决。一旦天热之际,号房内屎尿泗流,臭气熏天,在这样的环境下答题做卷,没有惊人的毅力,是很难完成的。因而考场3天,对士子们来说不啻于蹲3天地狱,至放榜之日,他们如释重负,如获重生,到青楼潇洒便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右边为任字),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妓。《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娼!或者干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都城纪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妓”——以充文用

官妓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娼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

《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