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的武器装备是如何发展得?又是如何储备的?
西汉灭亡后,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刘秀在洛阳建立了新的政权,史称东汉。下面知秀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武器装备与后勤,是军队自身建设和作战需要的物质保障.马克思主义认为,战争不但是军力和政治的竞赛,同时也是物质的竞赛。军队如果离开了武器装备、粮草、衣物、转输能力等物质条件,要想克敌制胜是不可能的。
武器装备的发展与储备
武器(兵器)是战争的工具,也是衡量军队战斗力的一个基本标志。在人与武器的关系中,人的因素固然是首要的,但武器乃是武装力量的物质基础。武器生产与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密切相关,它主要以生产力为基础。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和行政管理机构之发展,东汉时期的武器生产和其他官府手工业生产一样,已由多系统、多部门进行。不仅中央的考工、尚方生产武器,地方上的工官生产武器,甚至武库也还有生产武器的职能。
“考工”在西汉时属少府,东汉改属太仆。据考古资料,还有考工所造弩机的实物。如在河南灵宝张湾的东汉墓葬里,获得一件郭长7厘米的铜弩机,它的望山上有五道刻度。《汉金文录》也有太仆京兆官弩的字样。这说明,当时的“弩机”等兵器,由中央的考工令所造,确无可疑。
“尚方”亦掌武器生产。尚方令不仅负责御用刀、剑的制造,也生产弩机等其他武器。陈直在《两汉经济史料论丛》中指岀:西汉的尚方令,分为左、中、右三尚方,它们皆可制造弩机。属于左尚方造的有左尚方几十四弩机。
属于右尚方造的有元康元年弩机。属于中尚方造的则有中尚方弩机。东汉尚方令所造的弩机有:明帝永平元年中尚方弩机。和帝元兴元年中尚方弩机。安帝元初二年中尚方八石弩机。这说明两汉之时,三尚方皆可制造弩机等武器。至曹魏时,仍沿用此种制度。
工官是郡国生产武器的重要部门。史称:汉自郡国至京师,皆有武备,在郡皆有库兵,或置工官,库兵以算赋为之,而工官与铁官,同置产铁之郡。当时凡有产铁之地,如河南、南阳、河内、河东、汝南、蜀郡等地,均设有工官,且一般皆负责制造兵器,两汉皆然。在河东,有“永元八年河东铜官所造四石机”。在河内,有“河内工官七千四百十甲”。
在东郡,有“白马十石东郡白马郭任弩一石直八千。在汝南,则有“汝南郡八石弩机郭。除甲盾和弩机外,其它兵器也有由工官所造者,江苏徐州就曾发现东汉建初二年蜀郡工官所造的剑。叫做五十渾钢剑。日本学者加藤繁认为:汉代工官的设置与铁有联系,置有工官的八郡,除了广汉以外,都是铁的产地。由此看来,不妨认为工官是掌兵器制造的说有一定道理。
武库具有生产功能,这在先秦时期已然,两汉仍旧。《百官志》说:“执金吾属官有武库令,主兵器。这里主兵器的内涵,除指收藏外,也当包括制造气见于记载的有上党武库戟。有西汉“下库”箭搬。这都是当时武库所属作坊里生产的武器。此种情况,东汉也当不会例外。可见,武库不仅是储藏设施,同时也是生产武器的单位。只是这时武库的生产功能较先秦有所削弱就是了。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武库令“主兵器”的职能。
诸多事实吿诉我们,东汉时期的武器生产同样直接控制在国家手中,为保证军队有足够的武备供应,当时对武器的生产,大体上沿袭了西汉体制,分为中央、郡国两个系统,设有专门机构和吏员。除中央的考工、尚方外,各级工官和武库令也有制造兵器的任务。
同时根据秦代以来的史籍表明,统治者为保持武器生产的稳定性,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当时对武器生产提岀了严格的要求。不仅十分重视武器产品的规格,而且要求按计划生产,制造的武器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考评和验收。但自东汉安、顺以后,由于政治腐败,政府机构的纪律和效率败坏,因而致使武器的质量日趋低劣。
东汉官吏在制造兵器方面存在的弊端。由于官府计划不周,官吏贪污经费,工人偷工减料,所以出现了武器质量很差,不堪使用的情况。东汉武器的储备量有多大?査考有关史籍,古人未曾留下系统而完整的数据。但当时每次生产武器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如河内工官一次就造甲七千四百具。东汉末年,有的一次造刀数千至一万把。从公元25年至220年的整个东汉时期,先后所进行的各类战争达260余次,其所消耗的武器量是可想而知的,其间必有大量的武器储备,乃无容置疑。为加强对武器的储备和管理,统治者非常重视武库建设。两汉之时,作为精兵所聚的武库,从中央到地方皆备。
结语
凡考工所造的武器,通常送入京师或中央级武库保管;郡国工官所造武器,藏入本地之武库,供地方部队或由中央统一调用。凡武库所藏的兵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要登记造册,设专官发放,没有皇帝的诏令,任何人不得动用。武库令,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或要员担任。武库系统,对军队武装力量的建设占有重要地位。各级武库拥有大量的军事储备,意味着国家握有一支庞大的物化了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