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莺儿的性格怎么样?她折的嫩柳条是谁的?
莺儿,本名黄金莺,《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丫头。接下来听听知秀网小编讲一讲他的一些故事。
莺儿,是薛宝钗的贴身丫鬟,按理说,其性格和行为应同她的小姐一样才对,但在现实中,莺儿的行为却同薛宝钗大不一样?今天,小白想同大家谈谈莺儿摘花折柳的事。
王熙凤病后,由李纨、探春、薛宝钗三人理家,随后,这三人想出了一个兴利的法子。就是仿照赖大家的,将大观园划区域包给贾府里的婆子们管理,收入也不不用上交,谁包了多少事?谁就揽一个差事。而柳叶诸这一块,便是包给了春燕的妈妈、姑妈二人管理。
这一天,莺儿受宝钗的命去林黛玉那里取一点蔷薇硝,路过柳叶诸,看到这花红柳绿的,心血来潮,折了不少嫩柳条来编篮子玩。不巧,被春燕看见。
春燕是怡红院里的丫鬟,此人非常明事理,所以即使看到莺儿折着母亲看重的柳条,也没有直言争辩,而是委婉的告诉莺儿,这一片是我母亲、姑妈二人的命根子,她折了她这么些嫩柳条,花儿的,她们一定会生气的。
莺儿便说道,别人折不得,偏我折得,园子分下来后,各方的小姐、公子每天都有分例,独我家小姐说不用,到要的时候给你们说就好了。所以在莺儿看来,她有理。而随后,春燕的姑妈、母亲来了,也确实没有说莺儿,只是骂着春燕。那莺儿说的这个理,究竟对不对呢?有没有理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莺儿的话看似有理,实则无理。
为何这样说呢?我们从两点来看看。
第一:柳叶诸的归谁管?
在探春兴利中,明确了柳叶诸归春燕的母亲、姑妈管理,所以,可以确定一点,柳叶诸归是归她们二人管理的,而外人没有权利在没经过她们二人同意的情况下,动这里的一草一木。
莺儿也说的没错,各房每天都会收到春燕母亲送的份例,随后春燕的母亲也确实是这样做了,但这也迁出了另一个原因。
第二:“给”和“拿”不是一回事,这是莺儿犯的最大的错误。
当初给分例的时候,薛宝钗自己说的不要,这是她本身的原因,同时,她还补充的说道,等自己想早点的时候,会告诉她。
这里面就有一个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了,无论是春燕的母亲给各房的分例、还是薛宝钗向春燕的母亲要这些柳条、花儿,都是春燕的母亲主动“给”的。
而莺儿如今怎样呢?她没有告诉这里的主人,私自摘花折柳,这便是“拿”了,“给”是人心甘情愿愿意给你的意思;而你不问自取,是为盗也,所以,这才是莺儿做的错的地方。
那既然莺儿做错了,春燕的母亲为什么不敢说呢?这便是由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决定的,这种制度的存在,注定了包产到人的兴利之法行不通,明面上是规定众人不准拿。但当这样大观园里的小姐或是有体面的小姐在时,这种规矩就变了,春燕的母亲、姑妈不过是贾府里一个没有体面的婆子,她又怎么敢去教训莺儿呢?所以,她们最多拿着春燕这个自己人做筏子,指桑骂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