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阎朝隐所作的《奉和登骊山应制》,描写了骊山之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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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生考试要写应试作文,古代考生参加科举也会写作应试文章和诗歌,除了这些应试作品以外,还有一些场合的“应试”也是非常隆重的,那就是参加皇帝盛筵或者陪同皇帝游历之时所写诗文。那个时候,什么最大?用孙悟空的话来说,当然是皇帝老儿。所以,陪伴的诸位人员可就有些忐忑不安,写得好到也罢了,写得不好或者害得龙颜大怒,搞不好是要丢职罢官的;至于性命,想来是不会严重到丢掉的。
在那种场合出现的人士,基本上都是些冠冕堂皇的家伙,吹捧弹唱可谓是样样精通,绝对不会干出格的事情,除非另外跳出一个自虐症患者舍得对自己下狠手。大家伙都攒着心思,一门头寻理由要哄着皇帝开心,龙颜大开之后,才能获得升官发财的大好机会。所以,没有几个人愿意在那种场合中去触霉头,装清高,损害自己的政治前途。事实上,皇帝也不会自讨没趣,出来散心,反而喊几个二头楞子的手下来。所以,在那样的场合下,基本上都是你好我也好一起喝肾宝的局面。
这种场合出来的诗文,可以说与现在网络上流行的那些套路文章差不多,也有其相应的规格与技巧。什么都是发展的,就像生命永远在走向衰亡一样。这些充满套路的诗歌作品,每朝每代都会大量生产出来,只不过其中也有水平高低。唐朝初期,这类诗人占据着显要的位置,那些诗作充斥着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气息。怎么说呢?就是一股子谄媚味道,仔细看去比狐狸散发出来的味道还要腥膻几分。
当然,什么事物的出现都不能够一棒子打死,应制诗歌也是如此。无论哪种行业(诗歌也包含其中)都会有标新立异的创新者凸现,他们就像黑夜里闪烁着光亮的萤火虫般耀眼。在大量写作应制诗歌的诗人中,就跳出来两个比较鲜明的人,一个是沈佺期,一个是宋之问。他们大量汲取前人的经验,在诗歌创作中开始讲究音律对仗,比起齐梁更加靡丽。“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如锦绣成文,学者宗之。”时人称为“沈宋”,评说道:苏李居前,沈宋比肩。这里的苏李指苏武和李陵,相传两人有酬答五言古诗传世。
中国的律诗是一种非常华美的诗歌种类,是产生于规矩之中的完美方圆之作,是自愿戴着镣铐的舞蹈,是方寸之间的大舞台。“沈宋”两人,特别是宋之问,他的品德十分不堪,可是为什么每每提到律诗的形成,必然会说到这两个人呢?就是因为他们在律诗创建之初立下的汗马功劳。律诗在他们的手上,大部分所具有的格式都已经定型下来。这是中国诗歌史上无法抹掉的痕迹,所以“沈宋”两人必须提及。
阎朝隐这个人,有文才,因此得到武则天的赏识,依附于张易之,和宋之问经常给张易之代笔。后来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被杀,他也受到牵连,被贬到岭外,最终身死任所。《全唐诗》录入其诗十三首。
《奉和登骊山应制》
[唐]阎朝隐
龙行踏绛云,天半语相闻。
混沌疑初判,洪荒若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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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题目为登骊山而作的,所以当然就离不开对所见的细致描写。首先是视角方面,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来呈现的,只不过由于观察对象的不同而转变,因此是相对的。如果站在欣赏者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诗人的视线是仰视的。“龙行踏绛云,天半语相闻”,这两句很明显,关注的对象是皇帝陛下,此处以龙尊称之。所谓“云从龙,风从虎”,皇帝的气势自然是与众不同的,行走之间脚下可说是步步生莲,祥云朵朵围绕。偶尔说上几句话,声音传到作为臣子的耳朵里,也仿佛是天上仙音一般。这就是奉和诗的妙处所在,通往马场的路上掌影翩翩,从来都不曾停止过。
末尾两句,“混沌疑初判,洪荒若始分”,猛然看上去,诗人似乎转变视线去描写骊山之景观,然而仔细体味就能很快发现,这是继续着上面的奉承大业。跟随着皇帝的诸位臣子们,看着皇帝前行的雄健身姿,听闻皇帝说出的话语,顿时感觉整个天地景象都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的程度达到什么地步了呢?完全能够和天地初开,洪荒始分的那一刹那相比较了。这哪儿是在攀爬骊山啊,这完全是在举行“颂圣大赛”,就看哪个会唱颂歌,吟奉词。然而,平心而论,在此番“应制”比较之中,阎朝隐的手法还是比较高明的,至少能够结合现实环境并加以利用,很好地把需要赞颂的对象与周围事物紧密联系到一起,而没有干巴巴地进行枯燥乏味的奉承。
到最后,忽然想到与诗人有关的一则趣闻。正是这则轶事,透露出来作为一名朝臣的阎朝隐的卑劣行为,实在令人鄙视。话说大周女帝武则天病,下令百官祭神,祈求诸神佑其病早愈。阎朝隐擅长谄媚,觉得取宠的大好机会来临。古代祭祀必宰杀牲畜为祭品,称之为“牺牲”。阎朝隐为表对女皇陛下的忠心,别出心裁地决定以自身为“牺牲”,代替牲畜供奉去感动上天诸神。这种丑态奇迹般地发生在一位朝廷大臣身上,简直是不忍目睹。不过,阎朝隐的这番苦心总算没有白费,不知是不是上天受到感动,武则天竟然病好了,听说过这件事情之后,便奇葩地对其进行了厚重封赏。果然是天下事,无奇不有,古往今来,大多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