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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旗主和皇帝相比 两人谁的地位更高一些

对清代皇帝和八旗旗主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知秀网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清代能够坐稳江山是靠八旗大军,八旗旗主和皇帝相比,两人谁的地位更高?

康熙后期,朋党之争持续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清代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所谓的朋党指的是师生、亲友、地缘等途径结成的官僚利益集团。但追根溯源,朋党之争主要还是和满族的传统密不可分,而这个传统就是八旗制度。

一,只知有旗主而不知有君王

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制度,使各旗的和硕贝勒(旗主)拥有很大的权力,分别成为本旗的所有者和军事统帅,与旗下人的关系既是君臣,又是主奴。

八旗的基本单位是牛录,是努尔哈赤作为一国之主所赏罚予夺的主要家产。他在世时,有权在各旗间调换牛录,而他一旦去世,即位的皇太极便与八旗旗主贝勒处于等同的地位,他无权处分兄弟子侄的家产。

天聪四年(1630年),镶蓝旗旗主贝勒阿敏获罪,他的户口等财产被削夺后要全部交于其弟济尔哈朗,作为舒尔哈齐一支的大族长和镶蓝旗主旗贝勒虽然易人,但只能在本支宗亲中拣选继任者。这一点可以说在八旗中是普遍适用的。

八旗贝勒对旗下牛录拥有的占有权,即使是拥有最高统治权的君主也不能随意处置,这是后金乃至清初时期的大致情况。到了康熙晚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八旗旗主有所遏制,但总体来看,旗主所拥有的权力仍然是皇权高度集中的一大障碍。

二,限制和约束八旗旗主的权力

为了改变“只知有管主,不知有君上”的八旗旧有传统,自皇太极开始,经顺治,一直到康熙时期,都致力于打破原有的隶属关系,重新确立皇权至上的核心体制。

八旗中,由于上三旗是天子自将,皇帝即是一国之君,也是上三旗的大族长,旗属人效忠皇帝是自然,但下五旗的情况就不同了。康熙年间,以下五旗为王公贵族分封之地,和硕亲王不再像清初那样领有全旗,而是由皇帝从上三旗拨给十五个满、蒙、汉军旗分佐领和包衣佐领作为私属,亲王以下诸、贝勒,也分别领有若干佐领。

此举虽然破除了旗主专擅一旗的积弊,但王公贵族仍以所得佐领为私产,在子孙中承袭,对于所属佐领的旗人任意差遣役使。也就是说,下五旗旗人有两重身份,他既是国家的官属,又处在本旗旗主的支配之下。

下五旗旗人对于旧日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是很强的,由于“诸王各有臣属,视各忠其主为祖宗定制,此本八固山以来,太祖设立特殊之纲纪,旗员中有视为天经地义者”。

由于八旗大臣与旗主贝勒王等存在隶属关系,其交往也视为固然,但这却阻碍了国家政务的公正性,尤其给结党营私提供了机会。因此,康熙时期一如既往着手解决诸王与大臣相交结之事,并多次制定限制条例。

康熙十八年八月十一日九卿遵旨议复,就有这样的条款:

“督抚、司道官员赴任时,谒见在京大臣各官,或自任所差人问候及在京家人等,来往大臣各官之家,将督抚、司道并不行出首之大臣官员,俱革职。若不知者降二级,两家家人俱正法。若有因事营求苛派馈送大臣官员者,将馈送收受之人,俱革职拿问。”

由于八旗内以旗分佐领定亲疏,因为凡事不问是非,而先问是否本旗、本佐领。康熙五十五年九月,西安将军席柱贪污案发后,康熙震怒说:“西安将军席柱,原系微贱之人,因有军功,渐次升用为副都统、护军统领。任都统时,放官及放披甲、拨什库混索贿赂。此处朕不知,真情尽露,此无人不知者。其同旗为科、道之人,岂有不知之理?然竟无人参出。”

康熙晚年多次申饬下五旗贝勒大臣结党营私,并将皇子各结党援、互争雄长归咎于下五旗。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十日,在第二次册封皇子时,康熙痛斥:“五旗诸王,并无一人念及朕躬,竟以朕躬为有何关系,惟各饱暖是图”,又说:“承袭诸王、贝勒、贝子等日耽宴乐,不事文学,不善骑射,一切不及朕之诸子。又或招致种种匪类,于朕诸子间肆行谗谮,机谋百出,凡事端之生,皆由五旗而起”。

三,旗人各护其主,徇私结党

二废太子后,康熙诸皇子蠢蠢欲动,上演争储大戏。由于诸皇子各结势要,其属人也是各护其主,这也是康熙帝迟迟不愿再立太子的主要原因之一。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初二日,康熙说:“今众皇子学问见识不后于人,但年俱长,已经分封,其所属人员未有不各庇其主者,即使立之,能保将来无事乎?”

八旗内各护其主,凡有举荐,皆其旗分、党类,康熙三十九年九月十七日,康熙帝谕大学士等曰:“旗下大臣子弟,今皆令入部院衙门,大臣交相顾庇,一应升迁、出差全不论俸之深浅、人之优劣,擅徇情面,选择保奏,其间揽事恣行者亦有之。此辈在部院衙门,大臣等彼此相托,不无掣肘。”为此,康熙帝令八旗官员也实行回避制度,以免朋党相结。

八旗的这种各护其主的传统做法,在诸皇子党争中表现得十分突出,这也是康熙晚期党争牢不可破的原因所在。在康熙时期的朋党中,八旗大家族的崛起及其加盟党争中也是颇具民族特征的问题。

本来,以血亲为基础的大家族力量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组织,但它又是社会文明不发达的产物,并与以皇权为核心的封建统治形成既矛盾又一统的关系。在一个基层组织中,这种家族力量起到了维系稳定的作用,但让其势力介入到国家政权,则无疑是一种离心力量。

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大家族势力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东晋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但是,随着科举制的普遍推广,作为入仕的基本条件,要取得进士资格,这对势家大族是个很大的打击。因此,宋明以来,家族势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再也不能发挥以前那样的作用。当然,清代国家政权中家族势力的兴起,是与其传统习惯以及满族自身文明状态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