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什么要制定《御制大诰》?是否真的有用?
《御制大诰》指的就是明大诰,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的一种特别的刑事法规。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朱元璋真的就是一个毫无作为的残暴暴君?如果真的是如此,为什么没有像秦,隋一样二世而亡?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在小编看来不管怎样评价他残暴,可他的出发点还是为了老百姓。其在位三十一年,曾经颁布了“御制大诰,”鼓励支持人们告官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御制大诰是法外治法,跟大明律的区别,朱元璋鼓励老百姓告官
1:任何朝代都会颁布法律,明朝有大明律,限制功臣官员的做法
法律早在上古时期的大禹就有了,经过历朝历代不断发展到了明朝已经到了封建社会的巅峰。朱元璋是个非常有作为强势的皇帝,打下天下后为了限制功臣跟官员进行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开国功臣大部分都是武将出身,经常专权跋扈无法收敛自己。特地颁布公侯戒约榜,目的在于让这些功臣听从自己安排。老朱的出发点是不错,晚年对武将的大开杀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该做的都做了,这些功臣能够低调收敛一点,朱元璋断然不会杀那么多人。
除了开国功臣之外,跟朱元璋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这些官员。他创办社学国子监的目的在于培养人才,文字狱只不过是老朱受不了一些敏感话题,有些人就是喜欢从鸡蛋缝里面挑石头。建国之后他重用开国功臣刘伯温,创建了大明律。跟历朝历代一样都有六部,刑部掌管司法。中央管纠察的官员称作御史,胡惟庸案之后由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只是更换了一个名字,并没有很大区别。自古以来皇帝就是天,古代最严重的刑罚莫过于造反颠覆政策以及欺君之罪,严重一点的不但自己被杀,往往祸及家人。
2:御制大诰是法外治法,封建社会皇帝便是法外治法的代表
封建社会跟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区别便是没有民主概念,以前上下尊卑的观念很普遍。皇帝就是老大,皇帝说的的话便是法律。这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打一个很简单的比方:“朱升很早跟随朱元璋,夺取天下后朱升不要封爵,只要免死铁券。”立国十三年后胡惟庸案爆发,他的儿子牵连到胡惟庸案当中去,免死铁券终究还是没能起到作用,始终无法逃脱被杀的命运。
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的时间内,朱元璋一共颁布了四篇大诰。刚开始的叫大诰初编,第二个叫大诰续编,第三个叫大诰三编,第四个叫大诰武臣。朱元璋建国以后根深蒂固的一个理念就是“乱世当用重典”,吸取了元朝灭亡的一个教训。大诰里面主要是朱元璋施法的一些例子,其中包括族诛,凌迟,枭首,墨面纹身,挑筋去指等酷刑,针对的大部分都是贪官污吏。本来在大明律里面应该是鞭打,流放等简单刑罚,到了大诰这里变成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就是死刑,而且死状极其惨烈。
3:朱元璋鼓励老百姓告官,凡是私自下乡的官员,老百姓拿着大诰都可报告皇帝
老朱是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制定了一系列利民的好政策。制定好大诰,立即装订成册颁布给每户人家。只要是贪官污吏下乡骚扰老百姓的,他们都可以手拿大诰前往京城告状。这些官员见到手拿的大诰,等同于是皇帝。如果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于挑战皇帝权威,都是以谋反罪论处。除此之外,一般百姓人家有人会背诵大诰里面的内容,又或者有所收藏都可以罪减一等。
第二:老朱初心没有坏,御制大诰没达实际效果,跟普通开国皇帝不一样
1:御制大诰原本想惩戒那些不法分子,让贪官污吏无所遁形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反腐最厉害的皇帝,没有之一。农民出身的他经历了那些,导致他对贪官污吏非常痛恨。在明朝凡是贪污六十两以上的官员,都会判处凌迟处死。如此严刑峻法再加上御制大诰的颁布,贪污之风依旧没有得到彻底清除。虽然情况有所好转,连朱元璋自己都不得不感叹:“我都这样做,这些人依旧不怕死一股脑的上。”好刀要实在刀刃上,毕竟没有受到高等教育。明朝中后期官员职场贪污之风盛行,即使历代皇帝都像老朱一样的强势皇帝,明王朝积重难返也无力回天。
2:历朝历代开国皇帝大部分贵族出身,处理贪污采取半放纵半制止的状态
我们看诸多封建王朝的开国皇帝,不可否认能够直接开国那肯定非常有作为。晋,隋,唐,秦,东汉,元,清,北宋等开国皇帝要不出身贵族,要不将门子弟出身,要么就是打猎游牧民族出身。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那便是受到小时候环境的影响,个人魅力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王朝建国之初贪污腐败的问题肯定有,只不过并没有朱元璋那么严厉的强势手段。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凡事只要不过分就行。
结束语:朱元璋作为残元时代的终结者,这一杰出伟大历史功绩还是值得肯定的。另外在位期间制定的许多爱民政策应当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去看待,当然“洪武四大案”等历史弊政也要给予一定程度的批评。明朝后来灭亡,便是因为少有这样的强势勤政皇帝。从皇帝执政方面,明朝中后期大部分皇帝不理朝政,想要达到明朝二祖的高度,几乎可以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