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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昱:东汉的一位清官,为何鲜为人知?

提到东汉,大家可能会想到“东汉末年分三国”,想起汉献帝、曹操、刘备等人。但有东汉时期一个人,在民间很有名,但历史上的记载却很少,他就是清官鲍昱。感兴趣的读者和知秀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鲍昱,字文泉,约当王莽更始二年(10年)生,卒于汉章帝刘炟建初六年(81年),上党屯留(今山西长治市屯留县)人。东汉司隶校尉鲍永之子。饱昱历仕光武帝、汉明帝、汉章帝三朝,位至司徒、太尉,是东汉初年比较著名的奉法守正,注意实绩的官员。

鲍氏家传齐国欧阳《尚书》,青少年时的鲍昱就很精通经学,在东平(今山东东平县)以教授为业。光武帝建武初年,他的家乡还不平静,上党太守戴涉听说他是鲍永的儿子,又很有智谋,便亲自登门拜访,任他为高郡县(今晋城市)县长。鲍昱到任后,平定了那里的局势,开通了上党通高都的道路,因此而有了名声。后来,被调任沘阳县(今河南泌阳县)县长。沘批阳县任上,鲍昱爱护百姓,亦有仁爱之声。沘阳人赵坚固杀人而被监禁,其家尚有70岁老母和新娶之妇。他的老母求见鲍昱,诉说苦情,要求为赵家留一根苗,鲍昱同情这家人的处境,但又不能越法纵放赵坚,便让赵坚的妻子来到狱中,与赵坚宿居而怀上身孕。正因为这样,他受到当地百姓的爱戴。沘阳地属荆州,鲍昱的政绩受到荆州刺史的重视,上奏朝廷。于是,在光武帝中元元年(56年)升迁至司隶校尉。汉明帝初年,又出任汝南太守,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代王敏为司徒,至汉章帝建初四年又为太尉。

鲍昱一生从地方到中央,不断升迁,但他始终没有忘记老百姓的利益。他在地方上,能够为百姓兴利除弊,创造条件,恢复发展生产。他在任汝南太守时,那里曾因西汉末年战争的影响,水利失修,多所废弃,至东汉初,陂地仍然“岁岁决坏,年费常三千余万。”经他上奏朝廷,拨款整治陂塘,“作方梁石洫”,即用石砌筑渠道,再筑以水门,成永久性水利工程,使那里“水常饶足,溉田倍多,人以殷富”。

同时,他还善理狱讼,能够依照法律,公平合理地处理一些繁难大案。东汉初年,由于战争刚刚平定,法治尚不健全,所以不少案件的处理,往往随心所欲。光武帝刘秀也曾说过,当时的情况是“大狱一起,冤者过半”。面对这样的现实,鲍昱十分注意谨慎地处理地方和中央的荆狱。他在汝南时,因楚王刘英谋反,仅涉及在汝南的人就有千数,都被杀头或监禁。后来,他在朝中为司徒,主管刑狱。建初元年(76年),适逢太旱,章帝问他如何消灾,他便乘机进言,说这是冤狱不平所致,要求“蠲除禁锢,兴灭继绝,死生获所。”章帝同意了他的建议,释放了无故被囚禁的人。在他担任司徒期间,为下准确衡量刑狱,平息诉讼,还制定了《辞讼》7卷、《决事都目》8卷,与当时的法令一起颁行。

鲍昱谨守职责,从不越权谋私,欺下惘上。他在做司隶校尉时,光武帝刘秀曾诏他在招降胡人的露布上加封自己的印章,签注姓名。可按照当时的规定,类似这样的露布是由司徒签署盖印的,光武帝让鲍昱签署的目的,只是要让人知道他自己善于对待忠臣,使前司隶的儿子又做了这个官职。但鲍昱认为这是违反常规的怪事,很不情愿接受。所以,范哗说他在职“奉法守正,有父风”。

总之,鲍昱一生治理地方,有仁爱之政,位在朝廷,又能奉法守正,使讼狱息平。这不仅在当时为东汉政权的巩固有着现实意义,而且,对后来的人们也有借鉴意义。

一生为国为民,确实是一位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