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以“石”划分官员俸禄的原因是什么?封地又为何会以“户”为单位呢?
大家好,说起古代官员俸禄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在影视剧和文学作品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形容官吏时,有时会出现“两千石”、“一千石”这样的词语,而在加封某个官员或宗亲时,又会出现食邑“两千户”、“三千户”这样的定语。那么,古代官员的俸禄为何会会“石”作为单位,封地又为何会以“户”为单位呢?
以“石”划分俸禄,与税收和官制改革有关
早在商周时期,当时实行的是官爵一体制度,且为世袭制,也就是说为官者普遍具有相应的爵位,而爵位的高低则又代表着封地的大小。此时朝廷实际并不发给官员俸禄,官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封地内除上缴部分外的经济收入。
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逐渐瓦解,各诸侯国为争霸图强,纷纷选贤任能,以雇佣的方式据其职务高低,这些人虽然具有官职,却并不一定拥有封地,朝廷自然要根据其官职大小来支付俸禄。
这一时期虽然已有货币流通,但各诸侯国的税赋仍然以实物为主(主要为粮食),因此朝廷支付官员的俸禄,自然也就以粮食为主。由于秦国当时以石为最大量器,故以石表示官秩的等级,这也被称为秩石制,当时秦国的官俸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等级别,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此标准得以全面推行。
汉朝时期,俸禄制度开始逐步正规化,朝廷开始按官吏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俸禄。不过由于当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田租、口赋,租收谷粟,赋纳铜钱,因此当时仍保持着“半钱半谷”的发放方式(西汉以钱为主,东汉“半钱半谷”为主),而衡量标准仍以粮食单位“石”为主。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天下战乱不断,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实物交换盛行,而官府的财政收入又变成了以田租、户调为主,导致官府发放官员俸禄时,只能以谷米、绢帛为主要物品,而衡量标准自然仍以“石”为主。
虽然隋唐以后社会趋于稳定,朝廷每年也有大量的银钱收入,但直到清朝以前,粮食在税收中仍然占有极大的分量,因此官员俸禄中虽以现钱为主,但粮食仍然占有一定比例。例如唐朝便常常以谷帛等实物作为俸禄发放,而宋朝到明朝仍以“银米兼支”为主,直到清朝时“银米兼支”现象才逐渐消失,改为以支银为主。
由此可见,以粮食作为俸禄,在我国历史上存在的时间相当长,因此以粮食计量单位“石”作为官员俸禄的衡量标准,自然也就得以流传了下来。
以“户”作为封地标准,与古代的封赏方式有关
古代以封地为奖赏的封赏方式,其实源于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当时周天子分封天下于各诸侯,而各诸侯则又将封地分给卿、大夫等阶层,而这些卿、大夫世代以封地为食禄,故也称为食邑。这一时期,卿大夫对于食邑和食邑中的百姓拥有完全的财权、治权。
随着世卿世禄制和分封制的先后瓦解,获得世袭爵位便成为了一种极为难得的赏赐,而获得世袭封地的爵位,更是难上加难,因此这也成为了帝王封赏大臣的一种极为有效的手段,而封土列疆则成为了人臣的最高追求。
秦汉以后,虽然历朝历代均有功勋卓著者获得封土列疆的奖赏,但受封者却只对封地拥有有限的财权,而再无治权,即只可以征收食邑内民户的赋税作为食禄,但对封地内的百姓没有管辖之权。而受封者所能征收的食禄数量,则是以民户数量为标准。即获封户数为多少,便可以享受多少百姓的奉养,且是世袭制的。
这种获得实际封地的赏赐,这在秦汉以后的时代堪称至高无上的荣誉。不过,唐宋时期这种封赏方式也曾被作为一种赐予宗室和高级官员的荣誉性加衔,例如北宋余靖曾被加封食邑两千六百户,实际上只有两百户而已。而这种实际与加封数字不对应的分封方式,也被称为虚封,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封赏与实际相对应的,这种被称为实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