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县太爷工资水平如何 他们到底穷不穷
很多人都不了解明朝县太爷,接下来跟着知秀网小编一起欣赏。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因为童年悲惨的生活遭遇,对朝廷很有意见。
所以,在建立明朝后,给官员定的是低薪制,但是不至于让基层官员太穷,至少养家糊口是没问题的。
“国初定制,百官俸给皆支本色米石,如知县月支米七石,岁支米八十四石,足勾养廉用度。”(王琼《双溪杂记》)
明朝大部分县太爷(知县)从正六品到从七品不等。
在朱元璋在自称吴国的时候,分法非常复杂,将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为从六品到从七品。
后来建立明朝后,也时有变动,不过大体上,京师等地下设的知县级别高,比如宛平、大兴二县知县均为正六品;大部分的知县为正七品。
▲明朝官员画像
在大部分知县为例,俸禄为每月7.5石,或一年45两白银。当时的购买力尽管说法不一,但是放到今天,年薪八九万还是有的。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福利,比如笔墨费、柴薪银、皂隶银,或由国家补贴,或可以相对合理的“报销”。
所以,知县的俸禄基本上相当于净赚。
尽管朱元璋在制定的时候,看似良心,但是标准后面加了一条:永为定制。即只要老朱家在,工资数额就一直按这个标准来。
正常的通胀是存在的,这样越到后来就越不够看了,从这一点上看,后续皇帝如果不改变,明朝的灭亡是迟早的。
尽管后来皇帝也有所增减。比如知县也有“优免杂泛差役“的特权(不是免税,而是免杂役费用)。
“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减半;举、监、生员优免粮二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嘉靖《优免则例》)
但是减薪项更多,而且来得很快,皇位被朱棣夺得后,让官员的工资有了实质性的缩水,最坑人的当属“折俸制”。
折俸制将官员的工资分成两个部分:本色和折色。
本色部分,一部分发禄米,一部分折银折绢,这些都算是硬通货,比较有价值;但折色部分就有点扯了,用大明宝钞,甚至有的时候用香料代替。
▲大明宝钞
大明宝钞的购买力可谓一朝不如一朝,贬值速度非常快,后来都快变成草稿纸了。一大把宝钞买一袋米都费劲。
香料则更坑人,这东西一家人也用不了太多,不当吃、不当喝,还卖不出去。
随着“折色”的比例越来越高,尽管从数额上看,知县的工资没有变,但是真正拿到的钱,连原来的一半都不到。
朱棣将首都从南京迁到了北京,对官员们的工资也有很大影响。南京地处江南,鱼米丰腴,吃喝的生活成本自然很低。
但是迁到北京就不一样了,天子戍边,尽管军费大大减少,但百姓的生活成本可上来了。很多米面粮油,需要从江南,通过京杭大运河运到京师。
▲京杭运河
当时的漕运,可不像今天快递成本这么低,大量的花销,是需要用财政资金来买单的。
原本这部分钱可以有一些用于官员身上。
南北方的生活成本的上涨,隐性福利的减少,如果知县只靠朝廷的工资,就有些不够用了。
▲朱棣画像
再加上知县还要有一笔支出,要请师爷(相当于个人秘书)。钱粮师爷与刑名师爷的钱,可都是县太爷自己付,因为师爷不在编制之内,朝廷是不会负担的。
▲明朝官员(影视剧形象)
因此,明朝知县,在朱元璋一朝还好,尽管工资不高,但是一家温饱不成问题。后来随着折俸制的推行,物价的增长,知县的工资养家糊口都成为问题。
工资不够用怎么办,知县有权力在手,自然会为自己牟利,加剧了百姓与官员之间的矛盾,并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