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在律法方面做出了哪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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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坚在取代北周之后,就想着如何统一南北。后来经过他的努力,南北朝终于结束了。在南北朝结束后,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隋文帝在建立隋朝后,除了建立了一套完整,并且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制以外。还在法律方面,就行了改变,他没有沿用以前的法律,而是自己重新制定了一部法律,这部法律叫做《开皇律》。《开皇律》是一部为了,维护地主阶级利益,而专门确立的法律。《开皇律》一共有12篇。其中判刑的名目就有五种,分别是:第一种就是死刑,第二种就是流刑,第三种就是徒刑,第四种就是杖刑,第五种就是笞刑。
隋文帝为了缓解阶级矛盾,在制度《开皇律》的时候,就废除了很多酷刑,希望可以缓解当时紧张的阶级矛盾。隋文帝杨坚废除的刑罚有枭刑,枭刑就是将要斩首的人悬挂在木杆上面。还有宫刑,就是破坏生殖器官。隋文帝杨坚同时还减去了死罪80多条,流刑100多条。这就使得当时因为犯罪被杀的人,逐渐减少,社会也开始慢慢安定下来了。这一切好的转变都离不开隋文帝杨坚的努力。《开皇律》和秦汉时期的法律相比较起来,有了巨大的改进。《开皇律》和隋制一样,被后世的各个朝代所沿用。在古代所有的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开皇律》也一样。
《开皇律》还明确规定了,贵族官僚享有法律特权,在有的时候,可以不遵守法律。还规定他们在仪亲、仪故、议贤、仪能、仪功、仪贵、仪勤、仪宾等范围内的人和七品以上的官吏,在犯了罪之后,都可以减罪处理。九品以上的官吏如果犯罪了,还可以用钱来赎罪。隋文帝杨坚之前已经把官吏的制度给改了,现在又把法律也给改了。他就想啊还有什么可以改呢。于是他就想到了整顿兵制。因为隋文帝杨坚自己就是通过发动政变才当上皇帝的,他知道当时府兵制的危害。他知道朝廷上的大臣在有了权利之后,就会招募大量的士兵,作为自己的私人武装,当这些私人武装壮大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与朝廷的正规军队作战了,也就相当于掌握了兵权。
一大臣在行政上有了权利,又有了军事实力,那么他就可能会发动政变,夺取政权。于是隋文帝杨坚就整顿了府兵制,加强了中央对军队的控制权。在西魏和北周建立起来的府兵制,就是让士兵另立一个户籍,完全的脱离农业生产,但是实际上已经地方豪族的武装,控制士兵的权力不在中央。隋文帝杨坚改变了这种情况,他规定啊,军人的户籍归州县管理,平时要参加农业生产,使士兵与农民相结合,使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起来,即可以保证国家的兵源,又可以促进农业生产,也就是说,在没有打仗的时候,他们是农民,在打仗的时候,他们拿起武器就是士兵。隋文帝杨坚还在中央设立了十二卫,每一个卫都设有大将军,为军队的最高将领,这些大将军都直接归皇帝管,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军事机构的直接控制权。除此之外啊,隋文帝还在朝廷选拔人才的制度方面,进行了改革。
隋文帝杨坚建立了科举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在最开始的时候啊,隋文帝就让每个州,,每年都推荐三个文章写得好的,有才能的人,到中央来做官。后来隋文帝又进行了改革,他下令,京城里面五品以上的官员和地方官总管刺史,都必须要有才能的人,来担任。在隋文帝之后啊,他的儿子杨广继位,就是隋炀帝,就在隋文帝的基础之上,定了十科举人开设了进士科,以考试诗词歌赋为主,选择文章写得好的人才,加以重用。这也就标志着在中国存在一千多年的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