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皇帝推行的“改土归流”都有哪些影响呢?
雍正帝在位期间,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丰功伟绩,但是他为日后的大清康乾盛世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一位研究电视剧的朋友笑谈:“80后”眼里的雍正,是《雍正王朝》里的唐国强,而“90后”眼里的雍正,则是《甄嬛传》里的陈建斌。
但是我认为,评价一个历史人物,最怕的就是脸谱化。雍正既不是唐国强饰演的“千古一帝”,当然更不是陈建斌所演绎的“阴险之徒”。作为清朝初期承前启后的一个君主,他有着自身的局限性,但是他在治国理政的成绩上,确实可圈可点。特别是“改土归流”制度的推行,可谓是开天辟地的举措,为后来的乾隆、嘉庆时代带来了稳定、和睦的民族关系。
(图)雍正帝,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
我们知道,自唐宋以来,对中央政权产生威胁因素的少数民族政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一种是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而清王朝本身是游牧民族南下建立的政权,所以,之于清王朝来说,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已经被解除了,取而代之的是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如何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缓解当地与中央政权之间的矛盾,成为了几位清初皇帝的心头病。
土司是什么呢?就是由朝廷册封的、当地的少数民族首脑负责当地的治理,相当于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而且是世袭制。中央政府一开始颁布土司制度,用意肯定是美好的。一是希望了解少数民族民风民情的人来治理少数民族地区,既能服众,而且也不会与老百姓产生观念上的沟壑;二是中央不直接面对少数民族的宗教、习俗矛盾,而是将“土司”作为中央政权与少数民族民众之间的缓冲带,替中央行政。
但是土司制度到了后来,就会发生问题,其中有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土司辜负朝廷信任,变“父母官”成为鱼肉乡里的恶霸,造成少数民族民众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前面讲过,“万历三征”中有一征,就是南征播州的土司杨兴龙。此人作为世袭土司,不但不造福乡梓,相反还欺男霸女,成为了乡里的祸害。结果由于“土司制度”的保护,中央政府也无法将其免职,但少数民族民众却认为此人是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如此违法乱纪,定是中央政府所支持的。
而且,土司和土司之间也时常因为信仰、风俗以及家仇族怨而发生械斗。尤其在云南、贵州与湘西等地,这种本不应发生的械斗却时常发生。每一场械斗,带来的都是成千上万人头落地。在“土司制度”的庇护下,一方土司仗着中央政府不能将其罢免的特权,上述各类肆意妄为的事情是家常便饭,这自然让中央政府威信扫地。自明代以降,南方少数民族因为土司的专横而多有不满,时常酿起民变。
(图)“改土归流”的相关文本
雍正帝执政后,云贵总督鄂尔泰面对难以忍受的“维稳压力”,向雍正帝痛陈土司称霸一方的祸害,并建议废除土司制度,改由“流官”任职,旨在将一些作恶多端的土司的权力剥夺掉。“改流之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其投献为上策,敕令投献为下策。”雍正帝听从了鄂尔泰的建议,就此问题专门颁布“改土归流”政策,先在黔东南地区试行。可以说,这是一次划时代的壮举。
所谓“改土归流”,即将中央政府任命的流动性、非世袭的官员即“流官”取代土司。这个官员上任后,一旦政绩不佳,或是因为倒行逆施激起民变,中央政府就直接就地免职,更换新的官员上任。这虽然部分地削弱了“民族自治”的一面,但是却以法律的形式,客观地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改土归流”是中国封建王朝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管理的政治探索,见证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也显示出了雍正帝的开明、智慧之处。事实也证明,在雍正之后,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稳定程度,达到当时的空前。
前几年,在云南地区田野考察时,偶得“雍正通宝”一枚。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当时“改土归流”的见证,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雍正通宝”作为一般等价物在西南边疆地区的流通。史家一般认为,“改土归流”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改变了西南少数民族部落“以物易物”的原始经济状况。从社会史的角度看,“改土归流”让一部分西南少数民族部落从奴隶制度转向了封建制度,加速了他们的封建化进程,是历史的进步。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来说,“改土归流”及其推行者雍正帝是值得写进上下五千年的史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