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杜甫的姑姑是什么人?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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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诗人杜甫是家喻户晓的历史名人,其实很少有人知道,杜甫从小是由自己的姑姑养大的。唐朝天宝元年(742年),杜甫的姑姑去世,31岁的杜甫为姑姑写下一篇墓志铭,叙述了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也让我们了解到,杜甫的姑姑是一位伟大的唐朝女人。
在说杜甫的姑姑之前,笔者要先说一个叫“鲁义姑”的女子的故事。
中国古代很少有专门记载女子的书籍,以至于历史上很多著名的女子大多都是史书的“配角”。西汉时期,著名文学家刘向搜集材料,编撰了一部《列女传》,此书被后世称为中国最早的一本女性专史,意义重大。《列女传》中曾记载一个这样的故事,主角叫鲁义姑。
春秋时期,齐国逐渐强大,对隔壁的鲁国虎视眈眈,终于有一天,齐国的大军入侵鲁国,鲁国百姓纷纷逃难。在齐国大军向鲁国国都曲阜进攻的路上,遇到一位特殊的难民。
这位难民是一位年轻的妇人,本身就很瘦弱,又带着两个孩子,显得十分狼狈。她怀里抱着一位小男孩,手里牵着一位略大一点的男孩。看到齐军即将逼近,妇人知道拖着两个孩子逃跑已经来不及,于是丢下怀里的小男孩,抱起大男孩,奋力向山林中奔去。
齐国将领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小男孩的体重相对轻一些,夫人若想迅速逃跑,丢下大男孩才是明智之举,为何丢下小男孩呢?妇人的举动让齐国的一位将领产生兴趣,他骑马追上妇人,问她为何要这么做。妇人回答说:
“所抱者,妾兄之子也;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将及于追,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
原来,夫人之前抱着的小男孩,是她自己的孩子。而牵着的大男孩,是她哥哥的孩子,也就是她的侄子。在最危急的时刻,夫人选择保全他哥哥的孩子,丢弃自己的孩子。原因是:
失去自己的孩子,仅仅会导致自己伤心一辈子,但若丢弃哥哥的孩子,则娘家全族都后继无人。因此,他选择舍弃自我,而保全大义。
妈妈可以舍弃亲儿子,但姑姑不能舍弃亲侄子,这是多么让人感动的故事啊!
齐国将领听到这个解释后,深受感动,对妇人由衷佩服,感叹:
“鲁未可伐!”
于是带兵撤回齐国,不再侵犯鲁国。鲁国人因此免受战祸之苦。后来,为了纪念这位妇人,鲁国百姓都称她为“鲁义姑”。
鲁义姑的故事非常出名,元朝时期,还被编为戏曲,影响更加深远。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杜甫的姑姑,也是一位“鲁义姑”。
唐朝的“诗圣”杜甫,出身于京兆杜氏,从他的曾祖父时期,世代为官。杜甫的爷爷杜审言是著名的大才子,恃才傲物,曾被武则天重用。杜甫的父亲杜闲曾官居兖州司马。杜甫的母亲出自清河崔氏,清河崔氏是隋唐时期天下最著名的七大士族之一。对于年幼的杜甫来说,父族世代为官,母族出自名门,可谓幸运。但是,杜甫其实很不幸,因为杜甫出生不久,他的母亲崔氏就去世后了,而后,父亲又娶了继室。
杜甫在家中本就不受继母疼爱,又加上父亲杜闲常年在外为官,继母先后生下4个儿子,杜甫在家里的境遇就更加尴尬。
杜甫的姑姑嫁于河东裴氏,家中有个儿子和杜甫同龄,因为心疼侄子,姑姑将杜甫接到她家中抚养。
根据杜甫后来回忆,姑姑待杜甫犹如亲生儿子,甚至说,比亲儿子还要亲。杜甫长大后,离开姑姑家,四处奔走。杜甫31岁那年,姑姑杜氏去世,杜甫十分伤心,亲自为姑姑披麻戴孝,并且写下一篇墓志铭——《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碑》。文中杜甫自述:
甫,制服于斯,纪德于斯,刻石于斯。
按古代律法,姑姑去世,娘家侄子是不需要守孝的,但杜甫却“制服于斯”,为姑姑守孝。姑姑的邻居们都非常感动,纷纷夸奖杜甫,但杜甫却说:
“非敢当是也,亦为报也。”
杜甫的意思是说,他只是为了报答姑姑的恩情。
为何说要报答自己的姑姑呢,因为一件感人的往事:
甫昔卧病于我诸姑,姑之子又病间,女巫至,曰: “处楹之东南隅者吉。姑遂易子之地以安我,我是用存,而姑之子卒。(《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碑》)
这句话的意思时候说:杜甫当年在姑姑家住的时候,杜甫和表弟(姑姑的儿子)都生病了,姑姑很着急,请来女巫,女巫说:“把孩子放在厅堂旁边柱子的东南角,这个位置吉利,对孩子的病有好处。”这个位置本来是表弟住的地方,姑姑为了保住杜甫,把杜甫和表弟换了位置,结果,杜甫病好了,杜甫的表弟、姑姑的儿子最后却病死了。
杜甫的姑姑把最大的存活希望留给了杜甫,最终导致他儿子去世,因此,杜甫才说:
君子以为鲁义姑者……曰:呜呼,有唐义姑京兆杜氏之墓。
在杜甫心中,他的姑姑和《列女传》中的鲁义姑一样,是伟大的姑姑,因此他才为姑姑立碑,为姑姑守孝,为姑姑写墓志铭。
笔者认为:杜甫姑姑的故事,虽然有“女巫之言”等迷信的部分,但并不妨碍我们认识她。这是一位伟大的姑姑,一位伟大的唐朝女人,更是一位伟大的中国古代女子。
中华民族之所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靠的正是各种仁、义之举。笔者希望这样感人的故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道,共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的社会正能量世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