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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宫案是怎么回事?李康妃在此案中做了什么?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知秀网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李康妃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明末有三大案,想必大家都有所听闻,三个案件的本身并没有掀起惊天巨浪,可却标志着明朝纷乱的开始。今天跟大家聊到的这位,便是三大案之一的“移宫案”主角——明光宗李康妃(下称李康妃)。

位份不高 胆子却不小

李康妃是明光宗朱常洛的妃嫔,没错,就是那个“一月皇帝”朱常洛,万历帝的儿子。

虽说朱常洛皇帝只当了一个月,可这妃嫔还是有好几个的。李康妃刚到朱常洛身边服侍的时候,仅是一位选侍。

不管是哪种,她在后宫中的位份并不高。在她之上,有光宗原配孝元皇后郭氏、当时还是才人的孝和皇后王氏、另外一位李选侍(李庄妃,东李)。位份不高,但恩宠却高于其他几人。

庄妃李氏,即所称东李者也。仁慈寡言笑,位居西李前,而宠不及。( 《 明史列传第二》)

李康妃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朱由模年幼夭折,仅女儿乐安公主朱徽媞存活下来。她凭借美貌与心机,赢得了朱常洛的宠爱。当然了,她也不知道什么是收敛和谦逊,反而是恃宠妄为。

万历四十一年,朱常洛的原配郭氏病逝,王才人(明熹宗朱由校生母)母凭子贵,成为了太子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女人。王才人虽然有子,不过已经失宠与朱常洛了,因此李康妃仗着太子的宠爱,经常欺压王才人,有次甚至两人大打出手。

王氏失宠,李康妃有宠,这次的结果自然是王氏只能无处伸冤,应是把这口气憋了下去。不久,王氏悲愤而终。临终遗言道:

临崩时,托写遗言云:与西李娘娘有仇者,良相执笔也。(《酌中志》)

而李康妃在这件事后,非但没有受惩罚,反而获得了王才人之子朱由校的抚养权。

到这里不得不说,这明光宗的心偏的不止一点点啊。再说了,让与自己生母有仇、间接害死自己母亲的女人来抚养自己,朱常洛这波“神仙”操作让人想给他一个黑人问号脸呀!同时,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明熹宗会自小信任和依赖乳母客氏了,有这样一个养母,不如乳母亲呐!

“移宫案”女主角

万历四十八年,万历帝驾崩,太子朱常洛即位,即明光宗。

作为明光宗最宠爱的妃嫔,以及皇长子的养母,李康妃以为自己苦尽甘来了。毕竟此时原配郭氏、长子生母王才人皆已离世,位份相当的是西李(李康妃)和东李(李庄妃),不过李康妃的恩宠要高于李庄妃。再加上,她与万历帝的宠妃郑贵妃有所勾结,本想着皇后之位已是十拿九稳的了。

明光宗此时已经在病中,受不住这两个女人的唠叨,于是想先册封李康妃为皇贵妃。恃宠而骄惯了的李康妃不依,非要光宗册立她为皇后。此时,礼部尚书以太后、元妃等人的谥号还没有尊上,暂缓了立后事宜。

先奉谕上孝端皇后、孝靖皇太后尊谥,又封郭元妃、王才人为皇后,礼皆未竣,贵妃之封宜在后。既圣谕谆切,且有保护圣储功,即如先所定期,亦无不可。(《明史·列传》)

这个理由在情在理,李康妃没法反驳。只不过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朱常洛不久就病逝了,前后仅一个月时间。

这一切快的让李康妃措手不及,自己啥都还没捞着,明光宗就驾崩了。此时的她,身份仍然只是一名选侍,新君朱由校的养母。于公,她不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于私,她不是新君的生母。这让一向被娇宠惯了的李康妃不乐意了,于是她扣住了朱由校,赖在乾清宫不走,同时仗着养母身份,让大臣们把奏折先呈给自己看,再转给朱由校,俨然一副要后宫干政的架势。

熟悉明朝的朋友们都知道,明朝的后妃普遍出身普通,与其他朝代各种世家、出身尊贵的后妃不同。这是吸取了前朝的经验,为了避免后宫、外戚干政,明朝后妃只要良家少女即可。

李康妃这一举动,引起了朝臣们的强烈不满,在他们的力争之下,终于得以见到朱由校,同时顺利将他“解救”出来,成功登上皇位。

登基后的朱由校念及对父亲的孝顺,没有对李康妃做惩罚,依然未给她封号和权力,同时下旨让她迁居养老的仁寿殿。李康妃最终迫于众人的压力,无奈抱着皇八女移宫。

巴结客魏集团 苟活于世得善终

朱由校在位期间,朝廷大事基本把握在魏忠贤手里,而后宫又有他的乳母客氏兴风作。客、魏又勾结一起,大权在握,权势滔天。

而李康妃刚好与客、魏二人的关系不错,尤其是魏忠贤,在移宫案时,当时名为李进忠的魏忠贤还是她身边的心腹。看到客魏二人的权势,李康妃很有眼色地讨好巴结二人。

或是念及昔日主仆之情,魏忠贤拉拔了她一把。天启四年,在魏忠贤的授意下,糊涂的明熹宗竟然跟失忆了似的,忘记李氏当初如何欺负害死他生母,小时候如何虐待自己的,竟然下旨尊封李氏为康妃,同时宣布之前的事与她无关,李氏是无辜的。

魏忠贤乱政。四年封选侍为康妃。五年修《三朝要典》,涟、光斗等皆得罪死,复召继春,与前旨大异矣。(《明史》)

抱上了客魏这条大腿,李康妃在天启朝过得挺滋润的,但她未曾参与到客魏集团的重要事件中,未获得权力,只是巴结他们而已。所以在明熹宗驾崩,崇祯帝登基后,清算客魏集团的时候,李康妃侥幸躲过了一劫。李康妃虽然也曾抚养过崇祯帝一段时间,但崇祯帝十分厌恶她,因此虽然没有清算的恶行,但没有再给她任何的尊封及后宫权力。

公元1644年,明朝灭亡,崇祯帝在煤山自缢,后妃和不少宫女太监皆自杀殉国。按着李康妃的性格,自然是没有这么高的气节了。她先是被李自成俘虏,清军入关后,又辗转落入清军手里。而清朝为了博取好名声,对这些不能掀起什么风浪的前朝遗妃好生供养起来了,一直到康熙十三年,八十多岁高龄的李康妃去世。

看过了对李康妃的介绍,她是个典型有胆无谋、欺软怕硬、贪生怕死的形象。

仗着明光宗的宠爱,欺压其他后妃,间接害死了明熹宗的生母王才人;想凭借宠爱坐上中宫之位,不想明光宗暴毙身亡让她措手不及;明光宗暴毙后,她想拥有皇太后之尊,赖在乾清宫不走,胁迫新君,却迫于各方压力,没能有一番智慧的运营,最终被失败移宫;看到自己昔日心腹权势滔天,也顾不得脸面和身份去巴结,只为让自己过得好。

有着很大的心思,却没有对等的高智商,最终不能成就什么大事。李康妃和她的“移宫案”若是放在朝廷盛世中,或许只是一朵小浪花,可在纷乱的明末时期,却是巨浪,成为压垮明朝的稻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