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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在北京称过帝 为何没有人承认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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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推动历史进程,史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英雄史观”,另一种则是“人民史观”,这二者是相对立而存在的,当代学者大多支持后者。英雄人物,在某一历史转折点确实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英雄史观肯定他们的功绩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完全忽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存在,简单的将历史的发展归于这些英雄所为,是在历史观上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人民史观则不一样,它肯定每个人对于推动历史进程的贡献,是科学的史观。明朝,建立于1368年,对于明朝是如何灭亡的结论,就涉及到两种史观的冲突。

如果支持“英雄史观”,则会认为大明王朝是被“闯王”李自成给灭掉的,不少人还因此将李自成作为整个汉族的罪人,毕竟明亡之后就是异族统治的清王朝。公元1644年,李自成带兵攻占了北京城,逼得崇祯帝在煤山自缢,长达276年的明王朝也就此宣告了结束。

李自成确实带兵入关了,明王朝也确实就此灭亡了,但这仅仅只能够说明他是逼出大明“最后一口气”的人,远远不能够将其所为作为明朝灭亡的原因。就算历史上没有出现李自成这个人物,也会有王自成、张自成等人出现的。简言之,李自成不过是被特定的历史环境推到那个位置,成为了终结明王朝的刽子手罢了。

那么,明王朝真正灭亡的原因又是什么,为何李自成在北京称帝,却没人承认呢?以“人民史观”的角度来看,那就是失去了民心,而亡于内乱,这也是为何上面说没有李自成也会有其他人充当他这个角色的原因。对于明朝末年人民群众生活的惨状,史书《明季北略》有记载,“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

当时的普通人是为了活命,才不得不做出偷盗抢劫之事的,“官逼民反”是真实历史多次证明的真理,一个人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障了,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去遵守官府所规定的道德标准呢?农民纷纷起义反抗的苗头,从明代官员马懋才所写的《备陈大饥疏》中可见得以,里面描述了明朝末年,我国陕西省的农民遇到灾荒之后的生活情形。

他们为了活命,不惜嚼草根、啃树皮,甚至吃石头来填饱肚子,与此同时,官府还强行要求他们交税,自己都没有粮食吃又如何去给官府交粮呢?可那些贪官污吏可不管这么多,一些胆子比较大的人便聚集了起来,成立了反抗明朝统治的起义军。

李自成就是在那个时候加入起义大军的,最初也不过是高迎祥手下的一名“闯将”,在公元1636年高迎祥死后才继承了他的闯王名号,同时期也有着不少同他一样的农民领袖,他们都希望推翻明王朝的能够是自己,对于起兵反明,李自成自己曾自己写的《大顺倡义天下征讨无道檄》中谈到。

自己为何无法忍受明王朝的统治而其了反抗念头的,无非就是当官的横征暴敛、毫无人道可言,以至社会动乱频发。所以,将李自成定为汉族罪人是错误的,他只是做了当时每个普通人都想做的事情,是不得已的被迫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