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的影响力和名气为何远远不如汉武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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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宣帝刘询,本名刘病乙。他是戾太子刘据之孙,汉武帝刘彻曾孙。
汉武帝晚年时发生巫蛊之祸,戾太子被奸臣江充害死,汉宣帝流落民间。
武帝临死时,指定幼子刘弗陵为继承人,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刘弗陵死而无子,霍光最终选定戾太子流落民间的孙子,刘病乙为皇帝。
霍光死后,汉宣帝开始亲政。
在国内,宣帝根据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赏罚,中央公卿大官有空职,就提拔那些政绩优良的地方官担任。这是选贤任能,“是以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宣帝自幼生长于民间,知道那些苛酷的官吏是如何残害百姓的。于是下诏说:“地方上监狱,如果有罪犯死在其中,必须向中央上告。”还下诏说:“地方上有疑案,移交给廷尉处理,廷尉不能处理的,由皇帝亲自处理。”
每年秋后,宣帝常常斋戒独居在宣室,处理各地疑案,”狱刑号为平矣“。
在国外,宣帝巩固了大汉与乌孙、西域诸国的关系,维护了公主刘解忧家族在西域的影响力。与乌孙、西域一起,多次对匈奴人展开了打击性的军事行动。
匈奴衰弱以后,宣帝扶持呼韩邪成为匈奴大单于。从宣帝时期开始,到西汉灭亡,匈奴一直臣属于大汉,从未发生过叛乱。
从政绩上来看,宣帝无疑是一位明君、能君。
汉武帝一生都没有征服的匈奴人,最终跪在了宣帝的面前。为什么宣帝的影响力和名气,却远远不如汉武帝呢?
《反经》曰:“知人者,王道也;知事者,臣道也。”
荀子曰:“人主者,以官人为能也;匹夫者,以自能为能也。”
提拔贤才,选贤任能,是君主该做的事。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是人臣该做的事。
审查案件、让受审者心服口服,有专门的官员负责,皇帝亲自去做,就不太合适了。
宣帝为了保证狱事公正,还专门设立了廷尉平一职。
涿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如今圣明的皇帝亲自处理案件,就算不设置廷尉平,狱事也必定归于正道。如果想让后世也享受这种福分,不如更改律令。律令一被更定,百姓就知道该避开哪些犯法的事,奸诈的官吏也无法再作威作福。如今不处理狱事混乱的根本,而设置廷尉平去治理它的末端,等到政治衰败、听狱懈怠之时,廷尉平这个官职,必定会依据自己的权力成为乱首。”
汉宣帝时期,西汉疆域达到巅峰
宣帝没有理会这一上疏。
汉武帝时国家多事,税收繁重,很多贫穷的百姓迫于生计,而去触犯法律。犯法的人太多,只好增订律令。武帝死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法律涉及的条目太多,即便是专门掌管法律的人,也无法看完每一条律令。
所以常常出现各地有各地的断案习惯,相同的罪过被判了不同的刑罚,但是都能从现有的庞大法律中找出断案结果的合理之处。
这掀起了一股腐败之风,只要你有钱,官吏能把死罪断成活罪,能把活罪断成无罪;如果没钱,就会遭到官吏狠狠的报复。
连官吏都无法看完法律的每一例条目,更别说百姓了。百姓不熟悉法律,连自己为什么被判为“犯法”都搞不清楚,只能任由贪官摆布。
只要重新修订律令,百姓就知道怎样避开犯法之事,官吏就无法巧文弄法。
到了宣帝的孙子汉成帝时,“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
法律多达一百多万字,连老官吏都搞不清楚某些律令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宣帝聪察强毅,既聪明,又有手段。如果他肯修定律令,一定可以成功。
可惜的是,宣帝宁愿亲自处理疑案,也不愿修订律令;宁愿被粗枝末节死死缠住,也不愿彻底铲除它们。
宣帝是少有的明君与能君,只可惜他只将繁荣盛世带给自己那一代的子民。他留给后世的唯一贡献,就是降伏匈奴大单于。
对比汉武帝,汉武帝认为匈奴、西羌、朝鲜、百越对后世有威胁,就直接带兵攻打他们。这些敌人有的被灭,有的被打废。
武帝认为丞相权力太大,就设立只忠于皇帝的尚书台,剥夺了丞相的权力;他认为国家税收太少,就发明了盐铁官营,增加税收。
武帝的很多政策都流传到了后世,可以说,中国两千年的封建集权制度,是由他和秦始皇两人发明并完善的。
这就是宣帝比不上武帝的原因,他只追求粗枝末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事情。
如果让宣帝的聪明才智彻底发挥,将深深刺痛西汉的各种问题解决,例如:伴随西汉一生的外戚干政问题、伴随西汉半辈子的酷吏治国问题。
可能正是因为宣帝缺少帝王气度,习惯于小民处理粗枝末节的手段,导致他无法撸起袖子,放开双手去干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