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2021-04-14 23:27
1.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甲级药品、乙级药。
4、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特定费用一般居民社保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病情需要经社保机构批准,居民社保基金予以支付。
2.不予报销的范围
1、自购药品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到境外就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3.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禅城区:禅城门诊: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含医疗机构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5%。
南海区:二级医院:50%;一级医院:70%;社区卫生服务站:80%。
顺德区:区级医疗机构(含同江医院):80%;其它医疗机构(含区属医疗机构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
高明区:100%比例报销。
三水区:二级医疗机构(佛山中医院三水医院下属门诊部除外)报销70%;一级医疗机构(包括佛山中医院三水医院下属门诊部)报销80%。
最高限额:16万。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二级医院:600,三级医院: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