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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原养战马都是加料的 那么游牧民族又是如何养战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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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对草原游牧民族的重要性是不能被人们忽略的,而马在经济和军事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古代对于战马的饲养、管理都十分重视,有的为了战马的征用血腥事件也是时有发生。

正是依靠着优良庞大的战马,北方草原蒙古铁骑征战到半个欧洲,蒙古铁骑被欧洲人称为魔鬼撒旦,上帝的鞭子。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战马与地理位置、民族基因、国家统治有着紧密的联系。一般来说,古代中原喂养战马都是加料的,那么草原游牧民族的战马怎么养?

一、自古草原地区出战马

1、草原民族养马历史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养马历史,我国的北部边疆地区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产马区。在我国各民族中,很早就流传着“塞外多良马”的古谚语。

而生活在该地区的各族人民,在驯养马匹和发展养马业方面,有着突出贡献。秦汉时期,我国北部边疆地区各少数民族中以匈奴族的养马业最为发达。蒙古族同我国北方边疆地区其他民族一样具有悠久的养马历史。

由于蒙古族长期与其他民族共同活动,因此不仅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发展了本民族的养马业,也学习了其他民族养马技术和经验,最终使蒙古族的养马技术高人一筹。

2、养马方法

由于其活动的地域广阔,所处之地皆是地气高寒、水草肥美之地。因此,蒙古族的马匹完全在草原上牧养蕃息,马的体质及性情皆靠大自然陶冶,与汉族或其他民族的马以厩饲有很大区别。

蒙古人冬天将马匹赶至气候温和而水草丰美足以畜牧之地,夏季则把马匹赶至凉爽的山谷之内,这样马匹就养成了冬耐高寒,夏抗酷暑的强壮体质。

蒙古人对马匹采取分群管理,并且通过不停地迁徙来确保马匹增膘情况。蒙古人还有一套非常有效的训练马匹的方法,使得蒙古军队能够在远距离作战时不落下风。蒙古民族是我国最早掌握去势手术的民族之一,去其野性,使其温顺。蒙古马至今仍被列为世界名马之一,它继续保持着那种健壮的体质。

既能抵御高寒高热以及风沙等恶劣气候,又能抵御各种疾病。蒙古马的这些优点能够保持持续发展,是和蒙古族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的养马知识,坚持优胜劣汰与精心牧养所分不开的。

二、马政的出现

1、蒙古族的马政

在蒙古帝国建立之前,蒙古族各个部落还是各自为政,因而蒙古族的马政也就呈现出多样性。各个部落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适用于本部落的马匹管理制度。

早期蒙古族部落,不仅对马匹的管理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而且对马的重视程度远超其他民族。当时,蒙古族部落内部和各个部落之间,凡是无故杀害马匹或者偷盗马匹以及荒废优良草场的人,都会受到严厉惩罚。

随着蒙古人对马匹管理制度的发展,牧马草场的使用情况也发生了变化,虽然当时草原是共有的,并没有像耕地一样规定私人占有,但是也逐渐由社会上有特殊地位的人所掌控,水草很肥的草原就像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他们会拼死力争,不被其他人抢去。

蒙古人在成吉思汗以前所进行的这种保护马匹和牧马草场的做法,是蒙古族早期的原始马政。我们不能把这种保护马匹和牧场的行为,简单的认为是部落间的抢劫和厮杀。

有专门管理马匹的官员,如管理骟马,管理牧放之马,管理牧马营盘等等,这些都属于大蒙古国的马政机关。窝阔台汗时代严格执行家畜税制。

凡有马、牛、羊的蒙古人家,如果把这些牲畜藏匿起来,不如实上报,不按照税制规定把应抽分交给大汗的交足,就会受到加倍的惩罚,甚至把全部的牲畜都没收归公。

2、元朝时期的马政管理

十三世纪后期,蒙古贵族成为了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建立了元朝。从元世祖忽必烈时开始,元朝马政逐渐形成完备体系。它建立在大蒙古国时期的马政基础之上,同时又参照唐、宋、金遗制。因此它既有蒙古族统治阶级马政的特点,又有汉族统治阶级施行的马政烙印。

元朝推出不许任意宰杀马匹、禁止马匹走私和外流、惩处偷盗私人马匹等等法规措施,这些详细的措施对于元王朝统治者控制马匹,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元朝皇帝命令太仆寺对全国十四道官牧场进行管理。太仆寺官员会对养好的马匹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然后选上优良的马匹进行上报。

由于这些马都在左股烙有官印,故称其为大印子马,也就是国家所拥有的马匹。如果有马匹死亡,必查其原因,责任严查到底,谁的责任谁来进行赔偿,赔偿的力度甚至可以让官员倾家荡产,可见重视程度是很高的。

三、官马的来源

1、官马牧养

军用马匹的牧养或饲养,是马政的核心内容。其牧养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官厩饲养,这是元代官马的主要牧养形式和来源。

第二类是在蒙古军、探马赤军驻地附近圈地由军人牧养;第三类是由政府把军马摊派到各个民家代其牧养。不论其哪种形式,军马待遇等同于官马,或者说军马就是官马的一部分,完全由国家供给刍料、粮斛或刍粟价钞等。

牧放马匹需要大量草场、饲养资料,对元政府来说是沉重负担,因此,将部分负担转嫁到民间就成为必然选择结果。同时畜牧业的特点是其分散性,所以官马分饲于民间成为一种选择。把部分官马分饲民家代为牧养的一种马政形式,这是强加给劳动人民的徭役负担。

在长期的畜牧业生产经营中,蒙古族深知保护和繁殖母畜和幼畜对畜牧业再生产的重要意义。游牧民族出身的元代皇帝当然也不例外。他们运用法律的权威,制定了保护母畜、幼畜的法律条文。

2、战争、进贡和贸易方式获得

元初,官方马匹不仅仅来自前面所谈的对于民间私人马匹的抽分,还来自于元朝统治者在征伐西夏、金、南宋等政权时掠夺的大量的马匹。世祖及其后世诸帝马群,多由诸王贵族和少数民族酋长,蛮官等入贡马匹。在大蒙古国时期,和林城是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元朝时,也是诸王在漠北地区的首府和军事重镇。

西南地区的贸易,主要以茶叶和马匹为主,同时包括内地的布匹、丝绸、绢和藏区的畜产进行交换。虽然国家给予百姓和买草料钱,但却不是直接付予钱币,而是通过以盐折草的方法,徒劳增加百姓额外负担。更何况还有官员巧立名目,克扣草料钱,使得百姓更是得不偿失。

在太宗窝阔台时代,在汉地购买马匹的用途并不是为了军事上远征的目的,而是为了加强驿站运输官需物资和给予贵族赏赐的丝线匹缎的运输能力。

由于在南部各路获得牛马较为困难,所以官方购买马匹也要出到马三十两一匹,牛二十两一头的高价。每次和买马时,都会布告民间诸色人户,马主人必须无条件遵守出售私马给国家的规定。

随着蒙古帝国的建立与扩张,经营游牧经济的土地—草场逐渐扩大,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牲畜的繁殖创造了条件。牲畜的大量繁殖,需要更多的人来看管。当时,因蒙古族成年男性更多的是履行兵役,故经营马匹贸易主要是妇女或战俘。

结语:

所谓的游牧民族,就是那些在草原地带从事游牧畜牧业的民族。草原牧民不仅能放牧,而且深刻理解为什么要游牧以及如何游牧的道理。而在元朝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十四道官马场牧养大量牲畜。

而在十四道官牧场中,其中有半数位于水草丰美的蒙古草原地区,加强了草原养马业乃至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元朝颁布关于保护草场和马匹的法律制度,有利于养马业的生产和发展,从而更好的保证国家获得更多的马匹来源,这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客观情况是元朝蒙古统治者赖以买卖的皇亲贵族与民间百姓私人马匹的政策,加强了军备、战争、边防军马等方面的需求和力量。不仅平定了叛乱,捍卫了辽阔的疆域,而且对维护国家统一也有着不可抹杀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元史》

《蒙鞋备录》

《元史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