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莎士比亚出名之前是干什么的?当过打手
众所周知是英国文学史上的明珠,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剧作家、诗人,还被誉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诗人莎士比亚出名之前是干什么的?
加拿大学者莱斯利·霍森从英国档案馆故纸堆中得出的研究成果,在这位令人钦佩的文坛巨匠的肖像上,添上了与众不同又令人大跌眼镜的一笔。
霍森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当年的莎翁,是个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但学识粗浅的乡巴佬,渴望在“放荡不羁且不讲道德”的戏剧界发迹。作为初到大城市闯荡的新人,莎士比亚不得不从最卑微的职业做起,为那些声名狼藉的老板打工。在那个年代,开剧场和开妓院差不了多少,二者都是社会中下层人士寻花问柳之地,到处游荡着小混混、皮条客和妓女,观众对舞台表演的兴趣反倒是最小的。莎士比亚的头一个雇主是菲利普·汉斯洛维,此人发家致富的途径,首先是开妓院,其次才是做剧场经理。
莎士比亚的第二任老板弗朗西斯·兰利也是同一类人。莱斯利·霍森经缜密分析发现,兰利的多数财富都属不义之财,作为“天鹅剧院”的业主,他本人是一长串暴力和勒索案件记录的主角。伦敦市长曾经反对兴建该剧院,称它将成为“小偷、盗马贼、嫖客、骗子和叛乱者”的聚会场所,结果没起任何作用。
在生意场上,兰利最主要的对头就是威廉·威特——疑遭莎士比亚恐吓的对象。滑稽之处在于,威特本人也是个凶残的打手,他的继父威廉·加德纳曾在萨里郡担任地方官,表面上在高档商业区做皮革生意,巨额财富却大多来自不法交易。当过地方官,也绝不表明此人有多么正直,只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罢了。
在霍森看来,类似的表述更像是歪曲事实,有点“为尊者讳”的意思,故意回避莎翁在法庭令状中被明确地点了名,直接卷入了争端这一事实。霍森坚持认为,兰利和威特(加德纳)之间一定发生过某种激烈的冲突,目的是垄断剧场业主涉足的暴利行当,他们争执的实质是“地痞流氓之间的‘黑吃黑’,简而言之,是抢夺当地副业和对有组织犯罪的控制权”。由此观之,“既然莎士比亚是案件的当事人,想必他是积极参与了两大犯罪集团的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