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小妾除了当作生小孩的专用工具还有什么作用?
古代的小妾,除了生儿生女还有一个用途,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妾”字为会意字。本义是女奴。“妾”在先秦和秦汉时是指女奴,由于在奴隶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发生性关系,甚至使女奴的专属于男主人的性行为对象,于是妾的词义开始改变。
古时候的女子有别于现如今女子,非常在地位,权力上便是天差地别的。古时候女子成熟以后几乎没有自己的恋爱婚姻权,大部分全是依照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人的。嫁去做主房还不错,做小妾情况下一生运势就凄惨了。
古代人的传统观念非常顽固,相对繁衍后代很是重视,因此三妻四妾,实际上非常大一部分因素是为了更好地传宗接代。例如,假如大房无法生了,就娶好多个妾室回家,总有一个可生,因而,小妾的主要用途便是当作生小孩的专用工具,这一主要用途众人皆知。
在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年代,女性的地位较为低贱。因为推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因此男人是可以娶多个女子的。而妾指的便是古代男子在妻之外,娶得别的女子。《说文解字》中说:“妾,有辠女子,给事之地接于君者。”《春秋》那样写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这表明妾的形成,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前提条件,并且形成时间较早。
西周时,王室贵族女子嫁人,通常同祖姊妹或姑侄嫁妆,这称之为媵。媵的地位比妾要高的,她是娶正室情况下的嫁妆女子,而妾不过是“女奴”而已。但在之后,二者就不会再给予区别了。杜牧的《阿房宫赋》中说:“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那么在汉朝,对妻室有哪些限制呢?汉朝历史学家蔡邕称“六卿一妻二妾”,也就是说一般做官的妻室加起来也就三个罢了。虽然男士可以三妻四妾,那也需要看你的经济实力、社会的地位。穷老百姓也就只是一个媳妇,妾是想都不必想,正所谓“庶人一夫一妇”。但是,假如您有独特的贡献,那么就另说了了,“功成受封,得备八妾”。
在意识相对性对外开放的明朝,现行政策之前比较宽松很多。即便如此,也是有要求的。亲王纳妾,“许奏选一次,多则止乎十人”,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如果你是穷老百姓,在一般状况下也是不允许娶妾的,嘉靖年里,要求普通家庭的小伙娶妾务必考虑2个标准。其一是法定年龄40,其二是没有子孙后代。擅自纳妾者,可能遭受处罚——抽四十皮鞭。但是,到清朝以至近现代,这种要求就变成一纸空文了。
“妾”本就归属于女奴,地位不高,他们可以像产品一样交易。晚年时期的白居易,每过三年多,都需要换一茬小妾,由于他看不上他们年纪大了丑了,十年间就换了三次。有一次,他为了更好地获得一匹马,就用小妾做交换。而宋朝的文学家苏轼,他在被贬以后,就将自己的小妾一律送礼了。由此可见,妾是王室贵族的特权,平常人是无福消受的。而妾要想提升自己的地位,只能依靠生下孩子了,“母以子贵”就是这个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