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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人真的是三妻四妾吗 电视剧演的都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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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只存在于广大男性朋友们的想象中,事实上,古代大多数平民能娶上一个老婆度日已经很难,很多人一辈子都娶不上一个老婆,因为普通人实在太穷了。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就不能涉及广大普通人群体,要目光向上,看看那些有钱的,有势的,有权的,有身份的男人们。

但很遗憾,在中国古代,即便是那些有钱有势有权有身份的男人,他们大多也是没资格娶三妻四妾的。

首先,无论你是谁,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正妻只能有一个。在古代,妻的意思就是齐,说白了就是在家庭中唯一能和男主人平起平坐的女主人,这才算是正妻。正所谓一阴一阳谓之道,中国家庭也讲究个阴阳协调,所以有资格主事的也只能是男主人和他的正妻。

在古代家庭中不会出现两个正妻,正妻要明媒正娶,作为家庭中的女主人管理家庭,死后会被葬入祖坟,牌位也会移入祠堂。除非正妻因故去世,才能再娶一妻,谓之续弦,否则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会违法。

至于妾,说好听了叫小老婆,说不好听了就是家庭中的女性奴婢。妾见了正妻,要以奴婢之礼相见,即便正妻死掉,男主人要续弦,也不能将妾扶正。妾死掉了,既不能进入祖坟,牌位亦很难进入祠堂。

但即便如此,中国古代的男人也不可以随便纳妾。能不能纳妾,能纳多少妾,这都是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和法律规定的。说白了,纳妾是上流社会的特权。

先秦时期是宗法社会,身份地位决定一切,对于婚姻状况也是如此,西汉《盐铁论》中曾总结道:

士一妾,大夫二,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

简单来说就是,士阶层只能纳一妾,卿大夫能纳两个妾,诸侯是一妻八妾,最多能拥有九个女人。

到了汉朝,政府继承先秦做法,明文规定,被封爵者可纳八妾,士大夫可以纳两个妾,普通人不许纳妾,法律保障正妻在传统家庭中的绝对地位,一夫一妻制得以制度化,像正妻未死便再娶妻的、妻妾易位、宠妾灭妻、秩序混乱这类现象是很难出现的,一旦出现,便会遭到刑律严惩。

这种情况到了元朝才有所改观,元朝曾有大臣上书忽必烈,指出: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男人四十岁还没孩子,为保证血脉传承,应该允许他纳妾。最终,忽必烈允准了这一要求。

随后的明朝对这一制度加以继承,即允许平民在到达四十岁但仍无子女的情形下纳妾,但是只能纳一个妾,不能纳多了。

不过,在纳妾这个问题上,明朝不仅对庶民下狠手,对自家皇室也是严格限制。亲王可以一次纳妾十人,其余世子、郡王最多纳四人,而且是要在三十岁后仍无子嗣的情形下,才可启动这一条款。

而且,对于正妻的唯一性,明朝政府也会坚决捍卫,《大明会典》里规定:

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

清朝也基本延续了类似规定,但也有了一个重大的修正,即从法律上允许兼祧的存在。

什么是兼祧呢?那要先从平妻这一角色说起。

平妻,简单说就是男主人在正妻之外另娶的第二个妻。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商人阶层获得大量财富,所以他们有这个财力多占有女人,加之商人常年在外,便会出现在外地另立一宅,娶妻生子的现象,这个外宅的妻子就是平妻。但从本质上,平妻仍是妾,只是平妻一般都与正妻分开,独立居住,二人很难狭路相逢,所以便各过各的,两不打扰了。

不过,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反明清时期的礼法和法律的,商人无论是纳更多的妾,还是娶平妻,都是偷摸着,不敢大张旗鼓。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兼祧。

兼祧的意思大概是说,家族中的独子可以兼承叔伯两房之嗣。也就是说,他既是自己爸爸的儿子,又过继给他叔伯,成为叔伯的儿子,那么他也自然有义务为叔伯延续后代了。所以他要在自家妻子之外,以叔伯之子的名义再娶一个妻子。

这种情形之前不允许,到乾隆年间,乾隆爷大笔一挥,允许了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且还在立法上加以确认。

真正我们所说的有钱有势者可以三妻四妾,娶姨太太可以娶到十几号的时代,基本上就是民国时期了。那是因为民国动荡,中央和各级政府不给力,法治遭践踏,旧秩序没了,新秩序还没建立,所以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像什么商人、军阀、大官,只要你有钱有势,你想娶多少,那就娶多少,没人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