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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分为三个阶段,究竟是强国之法还是亡国之法?

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实行了一系列变法运动,史称商鞅变法。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公孙鞅应秦孝公的招贤令入秦实行的变法运动,是一场优秀彻底的封建化改革,绝对的强国之法。商鞅变法共分为三个阶段,采取循序渐行的形式在全国推广,仅仅只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就让秦国从一个边陲小国成为傲视山东六国的强国。

第一阶段

因为新法触及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变法一开始就遭到了朝中权贵的强烈反对,但是商鞅背后有秦孝公的鼎力支持,才使得变法能够顺利进行。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颁布第一条变法法令《垦草令》,主要内容是刺激农业发展;抑制商业发展;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

《垦草令》的颁布使得秦国农业快速发展,粮食产量增加、税收随之增加,为接下来的变法打下经济基础。

第二阶段

由于《垦草令》的成功实施,商鞅变法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秦孝公和商鞅这对君臣组合也合作的越发融洽,改革阻力明显下降,可以开始下一阶段的变法了。

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商鞅被封为左庶长,主持新一轮的变法,主要内容有:法律上颁布魏国的李悝《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经济上明确重农抑商的方针,支持小农经济的发展;政治上建立名籍制度,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军事上改革军功爵制,实施二十等军功爵制度,使战争成为平民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这一阶段的变法扩大了秦国的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变法之后秦国迅速强大。

第三阶段

秦孝公十三年(公元前349年),秦国迁都咸阳,由秦孝公主持迁都事宜,商鞅则继续进行第三阶段的变法。这一阶段的变法就向着统一的步伐走了,主要内容是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普遍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经过三个阶段的变法,秦国彻底从奴隶制国家过渡到封建制国家,生产力水平获得大幅提高,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

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年仅43岁的秦孝公病逝,其子嬴驷继位,即后来的秦惠文王。嬴驷继位后迫于旧贵族的压力,将商鞅处以车裂之刑,但仍旧维持新法,使得秦国更加强大,后又经过秦武王嬴荡、秦昭襄王嬴稷、秦孝文王嬴柱、秦庄襄王嬴子楚几代秦王的努力,至秦始皇继位时秦国终于拥有了统一天下的实力,并最终通过十年的统一战争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秦朝。

可谁也没想到秦朝会二世而亡,但这也不能说商鞅变法是亡国之法,毕竟统一之后的国情不同了,商鞅变法是乱世强国之策,而不是明世治国之策。秦国统一后没有根据国情变更法令,才会给秦始皇贴上一个暴君的标签,间接为亡国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