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2.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3.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