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办户口本,条件齐全的,当场就应该办理。
2.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