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皇帝赏赐的念珠可以随便给别人吗?北静王此举何意?
《红楼梦》中的北静王把皇帝赏赐的礼物给了贾宝玉,那么皇帝赏赐的念珠可以随便给别人吗?北静王此举何意?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北静王水溶第一次见宝玉,就非常喜欢,他高度评价了宝玉,说他会“雏凤清于老凤声”。【水溶又将腕上一串念珠卸了下来,递与宝玉道:“今日初会,仓促竟无敬贺之物,此系前日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一串,权为贺敬之礼。”】
如果是清朝宫廷里,皇帝赏赐给嫔妃的礼物是不可以转赠给他人的,但是在《红楼梦》里是可以转赠他人的。
《红楼梦》中,将别人送自己的礼物转赠他人的现象屡见不鲜。
宝钗把湘云送的戒指转送给袭人。
湘云送给宝钗一个绛云石戒指,宝钗转手就送给了袭人。湘云知道后,不仅没有生气,反而钦佩宝钗,说宝姐姐好。我们看看原文:
(史湘云)一面说,一面打开手帕子,将戒指递与袭人。
袭人感谢不尽,因笑道:“你前儿送你姐姐们的,我已得了,今儿你亲自又送来,可见是没忘了我。只这个就试出你来了。戒指儿能值多少,可见你的心真。”史湘云道:“是谁给你的?”袭人道:“是宝姑娘给我的。”湘云笑道:“我只当是林姐姐给你的,原来是宝钗姐姐给了你。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感知己之一叹。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说着,眼睛圈儿就红了。
湘云巴巴地让人给姐妹们送来戒指,按说她们应该好好珍藏才是。可是宝钗却给了袭人。湘云听后,反而大发感慨地说“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这说明,湘云不介意自己送给宝姐姐的礼物,被转赠他人,也没有觉得宝姐姐不爱她。
王熙凤把薛姨妈送给她的宫花转送给秦可卿。
薛姨妈让周瑞家的给王熙凤送4枝宫花,平儿当着周瑞家的的面,拿出两枝来,叫彩明“送到那边府里,给小蓉大奶奶戴去。”也就是送给秦可卿。
贾芸给王熙凤送礼,也假托是他人送给他的。
贾芸要到谋大观园里的差事,求到王熙凤头上。他事先买了冰片等物,要送给王熙凤。
贾芸见到王熙凤后十分恭敬,他没有说这个冰片是自己花钱买的,而是说,他有个开香料铺的朋友,捐个通判,去云南当官了,连家眷一齐去,就不开香料铺了。这些礼物是朋友送的。
“他就一共送了我些冰片、麝香。我就和我母亲商量,若要转卖,不但卖不出原价来,而且谁家拿这些银子买这个做什么,便是很有钱的大家子,也不过使个几分几钱就挺折腰了。若说送人,也没个人配使这些,倒叫他一文不值半文的转卖了。因此我就想起婶子来,往年间我还见婶子大包的银子买这些东西呢。别说今年贵妃宫中,就是这个端阳节下,有此一番必当孝顺,必当收下,必得备用之情景,不用说这些香料,自然比往常加上十倍去的,因此想来想去,只孝顺婶子一个人才合式,方不算糟踏这东西。”一边说,一边将一个锦匣举起来。
王熙凤也没有因为是贾芸转送的礼物而生气,反而很高兴。贾芸的做法说明,转送别人送给自己的东西,会让人觉得自己有路子,有面子。
蒋玉菡将北静王赏赐给他的茜香罗汗巾转送给宝玉。
在冯紫英家的宴席上,贾宝玉和蒋玉菡一见如故。宝玉送给蒋玉菡一个扇坠,蒋玉菡将自己系的汗巾解下来与宝玉的汗巾互换。
蒋玉菡对贾宝玉说,“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
蒋玉菡将高贵的北静王送给自己的礼物转赠宝玉,可以彰显自己的身份,让宝玉觉得自己和北静王私交匪浅,可以证明这件礼物的贵重程度。
薛蟠将程日兴送的生日礼物,转送给老太太,太太。还请宝玉搓一顿。
第26回,古董行的程日兴送给薛蟠四样生日礼物“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
薛蟠以贾政的名义将宝玉骗出家门,薛蟠告诉宝玉,这四样礼物实在难得,他“连忙孝敬了母亲,赶着给你们老太太、姨父、姨母送了些去。如今留了些,我要自己吃,恐怕折福,左思右想,除我之外,惟有你还配吃,所以特请你来。”
薛蟠把程日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不仅转送给许多人,而且请宝玉、詹光、程日兴、胡斯来、单聘仁等搓一顿。
《红楼梦》中,转送礼物是很正常的现象。
回过头来,分析北静王是否可以将皇上赏赐的手串送给贾宝玉。
皇帝赏赐的礼物有银钱,有土地,有珠宝,有食物等,银钱肯定会被花掉,食物会被吃掉,其他的土地和珠宝、宝剑等物也有被大臣转卖的先例。
汉朝皇帝赏赐给大臣的礼物,就被大臣转卖了。唯独卫绾例外。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记载:
景帝幸上林,诏中郎将参乘……上赐之剑。绾曰:“先帝赐臣剑凡六,剑不敢奉诏。”上曰:“剑,人之所施易,独至今乎?”绾曰:“具在。”上使取六剑,剑尚盛,未尝服也。
汉景帝游上林苑,让卫绾一起乘车同行。汉景帝要赏赐宝剑给卫绾以示恩宠。卫绾谢绝了:“先帝总共赏赐给臣六把宝剑,因此,臣不敢再奉诏接受了。”
天子说:“宝剑是人们所喜好的,可以自由交换、买卖。你难道把它们都保留到现在吗?”
卫绾回答说:“是的,它们都在。”
皇帝命人将六把御赐宝剑取来,果真保存得好好的。
这则故事说明,汉朝皇帝赏赐给大臣的东西,很多人都卖掉了。既然能卖,自然也能转赠他人,甚至做陪嫁,做彩礼。
既然汉朝时,可以买卖皇帝赏赐的东西,自然也可以转送给其他人。《红楼梦》中,没有确切年代,因此北静王完全可以将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转赠给贾宝玉。
不仅北静王可以将皇上赏赐的东西赏赐给宝玉,元春也同样可以赏赐东西给宝玉等贾府诸人。
元春封妃后,除了省亲的时候,赏赐给贾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礼物,逢年过节,过生日,元春也会经常赏赐众人礼物。宝钗戴的红麝串就是元春赏赐的。
乾隆曾有谕旨:“(各宫)不可将宫中所有移给本家,其家中之物亦不许向内传送,致涉小气。嗣后本家除来往请安问好之外,一概不许妄行。”
元春赏赐贾府的礼物有很多,根本没有遵守乾隆的谕旨,这说明《红楼梦》里,无论是贫富还是王爷、大臣都可以将皇帝赏赐的物品转赠给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