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