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中介机构归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即房管局)。
2.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3.对中介机构的违规可以直接到当地房管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