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频没有价值性,纯属随手录像记录日常。
2.对非原创内容进行简单翻译或二次配音等,创作能力较低的视频。
3.视频为简易的作品。比如,短时间内可以批量生产、内容不具备不可替代性。
4.视频由互联网素材整合而成。比如,口播的内容、事物的陈述等作品。
5. 游戏录屏视频,对游戏进行解说视频,不能声明原创。
6.盗用其他平台的视频,未经过获授权录制视频。比如,演唱会、舞台剧、音乐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