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er用法 如何使用prefer
1.prefer的用法:v. (动词)1prefer的基本意思是“较喜欢,更喜,多指在两个个以上的选项中选择其中的一项,多用于“prefer...to...”或“prefer...rather than”结构。相当于like better 或place before the others,因此不能用more或most来修饰它。引申可表示为“宁可”“宁愿”等。
2.prefer也可作“提出”解,多指提出声明、请求、控诉等,常与介词against连用,是正式用语。
3.prefer偶尔还可作“提升”“提拔”解,作此解时常与介词to连用,常用于被动结构。
4.prefer只用作及物动词,可接名词、代词、动名词、动词不定式作宾语,也可接that从句,从句中的谓语动词一般需用现在时的虚拟语气,但当prefer前有should〔would〕时,其后从句可不必用虚拟式。prefer接动词不定式作宾语时,还可后接instead of v -ing。prefer还可接以动词不定式或形容词、过去分词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用作宾语补足语的动词不定式可带to,也可不带to。
5.prefer在不能确定被否定的事物而需征求对方的意见时,用连接词or连接两种供选择的事物或行为。
6.prefer与rather than连用,接两个动词不定式时,第二个动词不定式常可以省略to,偶尔也可改用动名词。在书面语中,也可把rather提到第一个动词不定式前面。如果两个动词不定式相同,而附加修饰成分不同,则可省去动词不定式,只保留附加的修饰成分。在特别强调时,名词前也可用rather than。
7.prefer是表示情感的动词,通常不用于进行体。prefer的英式读法是[pr?f??(r)];美式读法是[pr?f??r]。作及物动词意思是宁可;较喜欢;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