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与王夫之相关的轶事典故?后世是如何评价他的?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人称“船山先生”,湖广衡阳县人,明遗民,明末清初思想家,与顾炎武、黄宗羲、唐甄并称“明末清初四大启蒙思想家”,学者王朝聘的儿子。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崇祯五年(1632年),考中秀才,组织“行社”、“匡社”。崇祯十五年,考中乡试。顺治初年,投靠永历帝朱由榔,参加反清斗争。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拒绝为吴三桂撰写劝进表。康熙三十一年,病逝于湘西草堂,安葬衡阳县金兰乡高节里大罗山(现衡阳县曲兰镇船山村老屋组大罗山脉的虎形山上)。 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
轶事典故
忠心不改
王夫之为了事业和理想,从来不为利禄所诱,不受权势所压,就是历尽千辛万苦,也矢志不渝。明朝灭亡后,在家乡衡阳抗击清兵,失败后,隐居石船山,从事思想方面的著述。晚年身体不好,生活又贫困,写作时连纸笔都要靠朋友周济。每日著述,以至腕不胜砚,指不胜笔。在71岁时,清廷官员来拜访这位大学者,想赠送些吃穿用品。王夫之虽在病中,但认为自己是明朝遗臣,拒不接见清廷官员,也不接受礼物,并写了一副对联,以表自己的情操:清风有意难留我,明月无心自照人。
清指清廷,明指明朝,王夫之借这副对子表现了自己的晚节。
自题墓志
庚午年(1690年)其自题墓石中特别告诫儿子“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设,既有铭,不可赘作。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纪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己巳九月朔书授攽”
墓志铭中说的“戊申纪元”,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即明朝开国的时间。王夫之特别强调“墓石可不作”,但如果作,则“不可增损一字”,“背此者自昧其心”,其心迹可见。
人物评价
清代学者刘献廷称:王夫之学无所不窥,于《六经》皆有说明。洞庭之南,天地元气,圣贤学脉,仅此一线。
曾国藩在《王船山遗书》中作序评:独先生深閟固藏,追焉无与。平生痛诋党人标谤之习,不欲身隐而文著,来反唇之讪笑。用是,其身长邀,其名寂寂,其学亦竟不显于世。荒山敝榻,终岁孜孜,以求所谓育物之仁,经邦之礼。穷探极论,千变而不离其宗;旷百世不见知,而无所于悔。先生没后,巨儒迭兴,或攻良知捷获之说,或辨易图之凿,或详考名物、训诂、音韵,正《诗集传》之疏,或修补三礼时享之仪,号为卓绝。先生皆已发之于前,与后贤若合符契。虽其著述大繁,醇驳互见,然固可谓博文约礼,命世独立之君子已。
谭嗣同在《论六艺绝句》评价王夫之:万物招苏天地曙,要凭南岳一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