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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清朝政府究竟有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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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始皇建立第一个封建王朝、官员以钱粮为薪俸向君主效命起,古代官场就伴随着不可避免的腐败问题。腐败犹如过江洪水般波涛汹涌危害无穷,轻者压榨百姓,营造社会上的不良风气,重则引起朝局动荡直至王朝的覆灭。古往今来,有关腐败的事例不胜枚举,比比皆是。

秦用重金收买六国重臣霍乱朝政方达到统一目的;东汉时期更是公然卖官鬻爵;南宋宰辅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明朝宦官专权,大行贿赂之风直接造成大明国亡政息。而清作为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虽由马背上的民族起家,经过一步步艰苦奋战攻城略地直至入关一统天下,依旧避免不了走向腐败。原本名声赫赫的八旗子弟到后期竟也“不仕、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令人可惜可叹。清代吏治又是为何会走向腐败糜烂的乱局呢?

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蔓延朝野的清代腐败风气

腐败往往指当权者利用自己的公共权力以权谋私来满足自己个人私利的行为。“吏治之清浊,关系民生之休戚”,吏治不严往往导致官场上的极大腐败。贪官污吏不仅鱼肉当地百姓,造成民生不满,还会在社会上营造起不良的为官之风、奢靡之风,严重动摇朝廷根基,引起朝野上下动荡。“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足以见当时的腐败之深之重。

清朝时期的吏治腐败大体表现在结党营私、搜刮民脂民膏、卖官鬻爵、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在生活上奢靡毫无节制,后来的八旗子弟坐享其成,好逸恶劳,终日游荡于酒家戏院,豪赌成性,每月饷银到手后先沽买酒肉以供醉饱,入不敷出时只好靠预借饷银、典卖旗地直至靠借贷度日。

腐败往往与权力息息相关,以权谋私继而以私维权。起初朝廷俸禄低,俸禄除了养家糊口外还要支付日常的办公费用,俸禄较低难以满足其正常开销,因而地方管理民政的官吏通过采取加征“火耗”的方法,即除了正常的税负之外还要再向老百姓征收将散银熔铸成银锭时的损耗费用,正税向朝廷交纳以后,余下的所谓“耗羡”便成为各级地方官府自己掌握的经费。但通过此种方式的补给到了后期愈演愈烈,各级地方官吏变相多征徭役、税收,盘剥、勒索百姓,使得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生活之中,苦不堪言。

在官场上,乾隆时期的和珅更是将腐败发挥到了极致,和珅与地方官员相互勾结、私相授受,收取巨额贿赂,贪污受贿之财达到八亿两。和珅向地方官员收取贿赂,地方官员又向下一级收取,官官相护、层层盘剥,最后全部落实到老百姓头上。其家产比国库银钱还要多,朝廷需用钱财时乾隆皇帝还要向大臣和珅借钱,足以可见大清第一贪官当时富可敌国之一面。这种腐败之风虽在后期有所遏制,但依旧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慈禧年间,慈禧日常的吃穿用度奢靡无度。据说慈禧一顿饭要有上百道菜,她并不会每道菜都吃,吃不完的宁愿倒掉也不会赏赐给下人。慈禧洗澡时要用掉一百多条毛巾,且用过一次的不准回水再用。其生活的奢侈程度不禁令人瞠目结舌。虽说清王朝的覆灭是由历史多方因素导致的,但这种极度腐败无疑加速了其灭亡的进程。

二.清朝统治者在整治吏治腐败时的主要措施

为了巩固王朝统治根基,历朝历代都会采取措施防治腐败,清代也不例外。

废除弊政捐纳制度。康熙帝时期实施的捐纳制度使其认识到在官员腐败的严重问题后指出这只是权宜之计,并在后期严厉禁止,但并未完全彻底消除,其后代在此基础上更是将该“弊政”发扬光大,严重损害瓦解了清王朝的统治基础。

候补与会考并行的反腐措施。在雍正时期设立会考府,即清朝特设办理钱粮核销之专门机构,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由皇帝派署钦差大臣前往地方查账,起到审计账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程序。虽说这在一定程度能够起到防治腐败的监督作用,但是仍少不得部分官员与地方官员相互勾结做假账,进而起到混淆视听、蒙蔽圣上的作用。基于此创立了候补制度,即设有相当一批候补官员。由朝廷发放俸禄但并无相应职位和权力。由候补官员和会考的官员一同前往地方审计账目,如果现场发现会考官员涉及贪污腐败问题,当场予以处理,由相应候补官员顶上该职位。这种官员相互监督的方式能够起到一定防腐的作用。并且,雍正帝在当时时期提高了朝廷官员的各项俸禄,欲通过高薪养廉的方式减少地方肆意征收税赋、鱼肉百姓。

严惩贪污巨犯震慑官员。清代嘉庆帝上位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惩处了清朝第一大贪官和珅,不仅将其家财尽数查抄,而且将其处决。当时民间流传着“和珅跌倒,嘉庆吃饱”,足以见得其万贯家财最终全部流归朝廷。

三.清代吏治腐败为何会蔓延朝野上下?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皇权自身所引起的权力腐败

封建制下将权力过度集中于一人之身,使其拥有至高无上的话语权,这本身就存在极大的不公可能性,自我裁决的不公,被包裹着无限权力下的同时也充斥着个人无穷尽的欲望;用人不公,在选官用官时彼此官官相互,假借皇权而产生的权力滥用,使其在根本上蕴藏着腐败。据说,和珅在临死前谈论为何贪污那么多银钱时说大多处于迫不得已,皇帝每逢修大园子、南巡需要花费巨额银钱时,从国库出少不得留下奢靡的名声,每每此时都由和珅全权负责。一方面满足了乾隆帝的私人欲望,另一方面也为其收受贿赂师出有名。

(2)捐纳制度为吏治腐败埋下根基

康熙帝在“三藩之乱”发生不久,下旨在全国实行捐纳制度,起初目的在于增强新政权对当地民众的吸引力,既可减少参与叛乱之人又可稳定地方,扩充国库进一步扩大清王朝的统治基础。即允许那些屡试不中而又有家财者,出钱即可捐得知府、知州、知县或者监生、生员出身。但捐官者不会白白下本钱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旦上任后便会疯狂敛财,搜刮民脂民膏,鱼肉百姓,严重导致了吏治的败坏,使清朝的官场变成了市场,官场的正常选拔变成了市场上银钱的不同等级,为之后清王朝的消亡埋下了基础。

(3)“完赃减等”法律的催化作用

康熙五十三年,刑部尚书赖都奏称:

现在亏空积至八百余万之多,其中不无家产可以清还,请分限减等,并严承追官员处分之例,经吏、户、兵、刑四部会议:凡侵盗挪移应追之赃,一年内全完,将死罪人犯比免死减等例,再减一等发落; 若不完,再限一年追赔,完者免死减等发落,不完照原拟监追,仍再限一年,著落犯人家属追赔。如果家产全无,保题豁免。四部议奏后,奉旨依议,钦遵在案。

虽说是为弥补国库巨额亏损所出台的不得已法律政策,但这无疑对贪污官员是一道免死金牌,进一步催化了吏治的贪污腐败。

四.结语

历朝各代皇帝都采取各项措施抑制吏治腐败。包括在《礼记》上明确规定朝廷官员吃穿用度的标准,严禁奢靡僭越;在处理贪污受贿官员时也进行了严厉查处,望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在民间也创造出有关反腐倡廉的地方歌谣,意图通过意识形态的手段来减少腐败。但由于这些措施其并未触及吏治腐败的根本原因,导致官员贪污腐败的问题愈演愈烈。

清代吏治腐败问题也是如此,统治阶级在得到天下后逐渐丧失了艰苦奋斗的精神,被物质财富冲昏了头脑,争相攀比奢靡。阶级上层的反贪行为也并未起到良好的效果,贪官污吏之间沆瀣一气。直至清末后期国库空虚、官员内外相互勾结进一步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地主阶级掌权的封建王朝其阶级本质上也是以剥削压迫为主,必然不会以服务人民为己任,因此不仅清王朝,中国历朝在政权稳定后均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吏治腐败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