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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为什么会修改刑法?跟淳于缇萦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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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是西汉第三个皇帝,他是我国历史少见的好皇帝之一。他亲政后,励精图治,兴修水利,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更使汉朝步入强盛安定的时期,为汉武帝时期的强大崛起奠定了物质基础。

在我国古代,对待罪犯的处罚是很严厉到残忍,比如除死刑之外的肉刑。肉刑据说是从夏朝以前就开始施行,《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册;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肉刑,就是指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这种处罚理念起源于“杀人者死,伤人者创”的原始同态复仇论。

汉文帝当皇帝后,采取是亲政爱民的政策,他曾下达了一道圣旨说,凡是老百姓遇到了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可以直接上书给皇帝,貌似现代的人民来信。

据《史记·孝文本纪》记载,在公元前167年,有一位叫淳于意的人,他除担任齐太仓令(官职)外,还精通医学,由于他不肯依附权贵,于是就得罪了他们,所以有人就向官府告状,被判为肉刑,并要押解到都城长安受刑。

淳于意夫妇生的都是女儿,他在押解去长安前不由于感叹,“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可见他的重男轻女思想之严重。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听闻父亲的话,心里就想“谁说女子不如男?”于是,她就陪同父亲一起去长安。

他们一行到了长安后,得到汉文帝下了一道可以直接给他写人民来信的圣旨后,小女子淳于缇萦就提笔给汉文帝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

“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意思是,我父亲是个清官,又是个著名的医生,如今他犯了罪,理因受罚,但是现在治罪的肉刑太重了,脸上刺字,割鼻子、砍脚都会害人一生,以后即使他改过自新也无法愈合。我愿意被收入官府为奴婢,来抵赎父亲的刑罪,使父亲能改过自新。同时她也请求皇帝废除肉刑这种残忍的刑罚。

汉文帝收到这位叫淳于缇萦的小女子的来信后,觉得态度诚恳,是大实话,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于量,他马上召见分管律法的大臣,说:“刑法的作用是警戒人们不再犯罪,如今这种肉刑,会害人一辈,应该改掉。”

在经过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的一番研究之后,修改了刑法,用劳工代替脸上刺字,用打板子代替割鼻子和砍脚。这些法律修改条文经过汉文帝批准得到了实施。而已经实施了上千年的这种残酷的肉刑也得到了废除。

缇萦救父的事迹也被后人列入《烈女传》给予表彰:“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