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魏国军事家,钟会为什么会叛变呢?
今天知秀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钟会的故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国时期,蜀国的王平就曾经在延熙六年拜前监军兼镇北大将军统辖汉中军队。吴国孙亮曾派冯朝为监军使者,督徐州诸军事。
那么曹魏方面的监军,又是如何的呢?
要说三国里魏国的监军,比较有名的可能是邓艾钟会伐蜀时候司马昭给他们派的两个监军:丘本和卫瓘。
丘本就露了一下脸,给邓艾出了个主意,让他派人去招降诸葛瞻,办法还失败了,后来丘本就失去了记载。
卫瓘则在平定钟会叛乱时发挥了重大作用,号令诸君讨伐了钟会,又派护军田续夜袭绵竹,杀死邓艾父子。
相比蜀国和吴国,曹魏的监军制度还是比较完备的,并且延续到了后世的晋朝。
在曹魏阵营,事实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监军制度。
一种是从战国时期就流传下来的传统监军制度。
齐景公曾经派司马穰苴带兵对抗燕国,但景公又并不信任穰苴。穰苴见景公有疑虑,主动提出让景公派其宠臣贾往监其军。
这是战国时期的监军制度。
监军制度从此流传下来,成为军队的标配,如光武帝时期,“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监军御使,事竞罢”。汉安帝时期,“遣御史中丞王宗督青州史法雄”。除了御史中丞,到了汉末,刘焉父子都曾经担任过监军使者,行使的也是监军的权力。
同处三国时期,曹魏阵营也延续了这类传统性质的监军,根据不同名目,它又能分成二类。
一是督军制度,也叫督军御史。这种监军延续的是汉朝的制度,比如严象就曾经以御史中丞的身份督军讨伐袁术。
《三国志·苟或传》:“(象)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
司马懿也曾经担任过督军御史,在为曹操劝进时,劝进表上司马懿的署名就是“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
御史督军的制度,一直到魏文帝黄初二年才被废除。
《晋书》:“及魏受汉禅,以帝为尚书。顷之,转督军御史中丞,封安国乡侯。黄初二年,督军官罢,迁侍中,尚书右仆射。”
第二种是军师监军。军师实际上就承担着监军的责任,比如辛毗、荀攸、渠义等都曾担任过军师监军。
“至魏武帝又置师官四人。魏苟攸为军师,军国选举及刑狱法制皆使决焉,又渠义为左军师...凡诸军皆置之以为常员,以节置诸宜”。
“是岁恐不能禁,乃以毗为大将军军师,使持节,六军皆肃,准毗节度,莫敢犯违。”
上文提到过的卫瓘也是军队中军师的角色。
这两种监军制度的区别也很明显,督军御史有军权,可以直接带兵;军师监军则起监督作用,不直接带兵,或只有少量亲兵,比如卫瓘有1000多人,袭杀邓艾时,他就是派出田续带着500多人赶到绵竹。
“邓艾、钟令之伐蜀也,瑾以本官持节监艾、会军事,行镇西军司,给兵千人。”
除了以上一类监军制度,还有另一类的监军,这就与曹魏的都督制有关了。
讲到都督制,就要讲到州郡领兵,都督制就是在州郡领兵之后产生的。州郡领兵是指各州郡长官有权在地方上建立自己的直属军队并拥有指挥权,州郡长官有兵了,有利有弊,利在反应迅速,兵力充沛;弊在一旦州郡长官有异心,反而容易对自己造成威胁。
于是,都督制因此产生,曹魏用宗亲或者值得信任的大臣担任都督,来节制一州或几州的军事。
都督本身就能节制军事,为何还要设监军呢,因为不是每个州都有都督,都督也并不总是那么有空。
比如豫州都督司马骏在景元二年上任,他的前任陈骞则是在咸熙二年改任荆州都督,咸熙二年是公元265年,景元二年是261年,这四年的时间里,豫州是没有都督的。
在这四年里,暂代都督节制豫州军事的就是监军,先后有两个,王沈和司马亮。
王沈正是在景元二年以奋武将军监豫州诸军事、领豫州刺史,司马亮又在咸熙二年接王沈的班,监豫州诸军事。
豫州在当时是后方,已经没有什么战事,所以一段时间暂不设都督也问题不大,期间就另任命一个监军。
还有种设监军的情况是都督在忙别的事,没空来履行监军的职责。
比如司马懿曾经在太和五年被任命为雍凉二州的都督。
太和五年,诸葛亮寇天水,天子曰:‘西方有事,非君莫可付者’,乃使帝还屯长安,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
此后司马懿以太尉的身份辅政,没有时间再管雍州和凉州的军事,于是赵俨被任命“监雍凉诸军事”。
以上可以看到,这种监军制度与都督制度是互相依存的,监军是都督的下属,或者是都督之间的过渡,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晋朝。
既然职级上低于都督,那这类监军与地方上的军政长官刺史之间的关系如何呢。
大致也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监督各州军事,并且兼任刺史。
这种例子是毋丘俭。他曾经假节监督豫州军事,并且领豫州刺史,上面提到的王沈也是这样。
《三国表·魏书·毋历俭传》:“迁左将军,假节监豫州诸军事,领豫州刺史。”
另一种是只任监军,不兼任其他职务,比如石苞。
《晋书-石苞传》:“乃迁(石)苞为奋武将军假节。监青州诸军事。
在诸葛诞淮南之叛时,石苞就率领青州军队,统帅兖州刺史州泰、徐州刺史胡质作为战略预备队。
除了诸葛诞,还有王基,也曾经出任过这种性质的监军。
诸葛诞、王基这样的监军,他们的身份比较灵活,既可以兼具都督或者刺史的军务,能统帅一州或多州军队,他们的等级要高于地方刺史。
这种监军制度,实际上只是顶着个监军名头的都督,只是没有都督的职位,相比之下,第一种才算是名副其实的监军。
曹魏的监军制度,在三国时期是比较完备的,并且直接延续到了晋朝,弄清楚这几种监军制度之间的区别,有助于理解之后的军事制度,关于晋朝的监军制度,我在下一篇文章再跟大家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