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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皇族庶子没有继承权,但历史上庶子当皇帝的大有人在

小妾所生的子女不光是只能喊生母为阿姨,这些庶子庶女卑微的地位同样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感兴趣的读者和知秀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扬州海陵县丞张观有两个儿子,长子为庶子,次子为嫡子,在张观的墓志中,嫡子的排名却在庶子之前,可见在宗法制度下,长幼有序也不得不让位于嫡庶的尊卑之别。

唐初有位大臣名叫丘行恭,曾跟随唐太宗先后灭掉薛举、刘武周、王世充、窦建德等割据势力,立下了赫赫战功,但就因为和嫡兄抢着安葬父亲的小妾,也就是自己的生母,丘行恭被法司弹劾并受到了除名这样严重的惩罚。

庶子没资格安葬自己的生母已经是有违人伦了,对于庶子来说,最糟糕的事情可能是他们的继承权都被剥夺了。虽然唐律中有过规定:“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即在没有嫡子的情况是可以立庶子为嗣子的,只可惜事实远非如此。

抚州刺史皇甫炜先后娶了中书令白敏中的两个女儿为妻,奈何两位白夫人都是早早谢世,皇甫炜膝下仅有一个庶子,但最后承袭皇甫炜这支香火的并不是这个庶子,而是皇甫炜的侄子。这个典型现象说明了如果贵族男子没有嫡子,宁可让侄子来继嗣也不愿让庶子继承香火,可见小妾生的儿子地位之低下,竟然连侄子都比不上。

而且这种不把庶子当嗣子的情况显然并非个例。像皇甫炜至少还能有侄子继嗣,而监察御史唐思礼连娶三个妻子都早逝,庶子虽然有两个,但唐思礼并没有从两个庶子中挑选一个当作嗣子,其墓志上径直写了“无嗣”二字。虽然这些例子并不代表所有的贵族都会无视庶子的继承权,但庶子的地位之低下,由此可见一斑。

身处如此泯灭人性的制度之下,地位卑微的小妾生不能主持家事,死不能与丈夫合葬;庶子对自己的生母是生不能称呼其为母,死不能为之安葬,更无权继承家业。这种嫡庶有别的制度固然可以解决权力、财产的继承等问题,但对于人伦天性却是严重的挑战。如果庶子孝顺,和生母感情深厚,这对母子来说都是莫大的折磨;如果庶子性情比较凉薄,不屑承认自己的生母,那对生母本身更是莫大的伤害。

通观唐朝嫡庶有别、尊卑等级森严的婚姻制度,也就无怪乎白居易要在《井底引银瓶》的开头直截了当地告诉大家自己作此诗的目的就是为了“止淫奔”,试图劝阻情窦初开的少女们,勿要一时为爱冲动,“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毕竟对于惯于风月的贵族男子来说,挑战了封建礼教制度,最多只当添了一场风流韵事,而对于封建社会中的弱势女子而言,一步踏错,面临的只会是一朝为妾,最终累及子女的不堪境地。